省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省级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是省的第一领导人,改革开放以来,京、津、沪、粤、渝、新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担任,为国家级副职外,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

军分区司令负责指挥军分区所属部队的首长,其直接上级单位是省军区司令,所属部队就是各区县人民武装部。省委书记是省部级的领导,而同样作为省部级领导的国防部长是上将,军区司令一般为少将,大军区司令员一般为中将。

省军区司令员军衔,对应是正军级(我国正军级编制主体是集团军,军衔一般都是标配少将)所以省军区司令员或政委挂省委常委职务,属副省级领导职务(以前),省委书记一般兼任(挂职)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和第一政委的职务,所以单论行政级别,省委书记高于军区司令员。

不过,在战争年代没有健全的秩序和法律法规,军队是一切的主宰,那么军区司令肯定完爆省委书记省长。在和平年代经济建设成为中心,虽然级别地位上差不多,但法律和制度赋予省委书记甚至是省长,省委书记的实际权力含金量要比军区司令高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