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张雨绮离婚的事件引起热议,她的一对龙凤胎刚一岁父母就离婚,确实是一件令人惋惜的事情。

由此很多网友很关心这对龙凤胎的会由谁来抚养。

依据法律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服从这种判决,依旧我行我素,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无动于衷。

这个时候就牵涉到强制执行的问题了。

以下来自亿律APP真实案例

河南王女士

男方婚内出轨,还和别人生了孩子,现在又霸占着我和他生的儿子!离婚协议上孩子是归我的!我已经起诉要回孩子,如果胜诉他仍旧不给可以强制执行吗?

甄理律师

你好,你们已经协议离婚了,孩子应该由你抚养,这种情况你是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为你要回孩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强制执行也有着一定的危险性,一般强制执行会引起一些仇恨,甚至会引起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的过激行为。

就在8月11日,云南陆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欲将一名男子拘传至法院。

该男子在2013年修建房屋后拒将相关器材返还给施工者,法院受理后男子仍旧拒绝履行判决,为此执行法官要将他强制拘传到法院。

令人没想到的是男子的妻子竟然手持菜刀冲向执行法官,所幸执行法官只是被划破了手。

所以,如若对觉得判处结果留有疑问可以提出上诉,用法律解决问题,一昧的“不作为”或者暴力抵抗是绝对无效的,而且还会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后果。

来源丨亿律&法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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