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处死,俗名“千刀万剐”是中国古代最为残忍的一种刑法。清朝时也有凌迟处死的刑法,直到1905年时废除,清朝最后一例凌迟处死的邢犯是恶棍康小八。
在满清的时候,凌迟一般是用来对罪行十分严重的人的处罚,基本上都是谋反作乱的。但是也有其它罪行的,比如极为不孝,明末崇祯时有一个官就是因为杖母不孝而被处以极刑。
在历史上大多为男性被凌迟处死,但其中也不乏女人,其中清朝就有三位女性被“凌迟”处死,一位是清朝公主,一位是反清的王囊仙,一位是小刀会的周秀英。
嘉庆年间,布依族女子王襄仙率领布依族人起义反清,后因兵败被擒,被押往北京处以凌迟,20多岁的年轻女子被剐了3600多刀,创清朝凌迟之记录,她双目紧闭,咬紧牙关,始终一声不吭,另围观百姓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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