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石家庄赵县的李女士,在帮姐姐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被人殴打致伤,住进了医院。而随后发生的事情,让他们一家人更加难以接受。

李女士:“10月17号,我接到姐姐的一个电话,她让我过去说出事情了。我就骑车去了北城街,到了现场以后,我就跟姐姐说,赶紧报警吧,让交警队来处理这个事故”

李女士姐姐:“我当时骑车路过北辰街的时候,为了躲对面的车。电动车摔倒了。后来旁边一辆车的车主过来说,他的车是我划的。但是我认为他的车不是我划的,我们两个就吵起来了,没办法我就打电话让我妹妹过来了”

但是车主听到两个女士要报警,就从车里出来了。脱了自己的皮鞋,摁住她,就开始往李女士的头上砸。当场的围观群众也给吓蒙了。看到倒在地上头破血流的李女士,群众们赶紧报警。120急救车赶到的时候,李女士已经倒在地上昏迷过去了。

李女士:“我住院的第二天下午,要求我的主治医生给我看一下病历。那时候我的枕部伤5厘米,顶头皮伤8厘米”因为伤势过重,

她就在中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可是住院的第三天,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当时头上的伤还没有拆线,医院就让我赶紧出院,我当时又看了一下我的病历,完全变了,头部的伤口从八厘米改成七厘米,五厘米的皮裂伤改成2.5。本来我的伤在后脑勺,现在给改成顶头皮部位了,完全达不到法医鉴定的伤情”

这样的改变,不仅给她将来的医疗鉴定带来困难,维权也会很麻烦。8厘米改成7厘米,也有不同的意义。按照法律上规定,8厘米以上才构成轻伤。

李女士告诉记者:“打我的人是有公职的,在某个部门上班,如果鉴定出轻微伤的话,那个人就不用负刑事责任了”可是李女士的病历为什么会被主治医生修改呢?随后记者找到了李女士的主治医生秦大夫。

秦大夫:“你有事就去找医院说吧,因为我们这里好多事情我也说不清”但是记者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管这件事的负责人。随后记者又将这件事情反映到当地卫生局。卫生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调查这件事情,看看什么情况。

小编也感到蹊跷的是,一般在医院内出院拆线至少也有七天的时间,可是李女士才住院三天,头部还没有拆线。医院却要求让她出院。莫非是为了患者让其省医药费考虑的吗?幸亏李女士当时看了第一份的时候,拍下了照片。如果没有拍,那真是怎么也说不清了。这份病历也直接影响了患者医疗鉴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