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近日,“2018年国际铁路运输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国际铁路运输日益频繁,以亚欧间交往为例,在“一带一路”五年来的努力下“硬联通”有所发展,但是在交通运输、投资贸易便利化方面仍有所欠缺。
在此次研讨会上,来自国内外铁路相关部门、国际组织、专家等均表示,协商并形成统一和协调的政策规则和标准等方面的“软联通”十分有必要且行动要快速。
法律制度不衔接给国际跨境铁路运输带来障碍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包括中欧班列在内的中国铁路事业迅速发展,国际铁路运输也日益频繁。北京交通大学党委书记曹国永指出,国际铁路运输在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由于各国铁路法律体系、技术标准不衔接等原因,给国际跨境铁路运输造成了一定障碍,其中法律制度衔接已成为铁路基础设施联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之一。
10月26-27日,北京交通大学主办的“2018年国际铁路运输法研讨会”在京举办。其中,协办方包括了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铁路合作组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欧盟委员会交通运输总司、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可以说,此次研讨会上聚集了来自国内外铁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国际组织人员、专家等。
在会上,多位专家表达了建立通用的国际铁路规则、标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北京交通大学客座教授、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理事会秘书长程家瑞表示,“目前通用的普世的国际铁路法律体系仍然没有建立,铁路领域需要框架的制定和协同。”既能够优化已经存在的旧的体系,同时也有助于克服消除技术障碍壁垒、内部问题、交互性方面障碍等。
运输规则的不完善,也导致了国际铁路运输中很多问题的出现。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张瑞萍介绍,首先是运单,目前在国际铁路运输中使用的运单不具有物权效力。因为不具备物权效力,所以不具备海上提单物权的性质,使得目前的铁路运单在企业办理押汇担保以及信用证结算方面都受到非常大的影响;其次是目前存在多种不同运单,比如国际货协和国际货约使用的就是两种运单。运单的不统一导致在运输过程中也需要花费时间和成本进行运单转换;此外多式联运规则也存在问题,对总体协调跨国国际运输存在影响。
基于上述现实因素,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南玉霞还强调了构建铁路安全制度的必要性。她认为,构建铁路安全制度是促进国际铁路安全运输健康发展的需要、完善国际铁路法律体系的需要、规范国际铁路运输行为的需要,也是防范国际铁路运输领域国际恐怖袭击的需要。
六大法律问题制约中欧班列发展
这些问题也困扰着中国“一带一路”中铁路领域的发展。
中国铁路总公司企管部与法律部副主任韩霄介绍,中国与欧盟国家从2013年正式开行中欧班列,随着“一带一路”倡议跨欧洲交通运输网不断地建立,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议等合作框架和倡议的提出以及沿线各国铁路海关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中欧班列实现了快速的发展。自首列中欧开行以来,中欧班列至今累积开行已超过11000例,为亚欧经贸往来作出重要贡献。
但韩霄也坦言,作为跨国的运输方式、作为跨不同国家法律住的物流形式,仍然有一些法律问题制约着中欧班列的持续发展,包括:法律体系不一致、铁路技术标准不统一、安全管理问题、海关查验问题、单证问题和路运输终端解决机制问题。
韩霄建议,未来可以建立研究争议解决机制,由有关国家法律人员参与、制定相关的调节规则,协商解决中亚欧班列运营中的争议和纠纷; 建议在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中成立法律研究机构,尽快启动相关统一作业标准、统一安全标准、统一表是、统一事故救援的标准等的研究工作;并启动研究中亚欧班列相关国家跨境铁路运输通关、海关信息互换、运单物权凭证、监管互认、简化签证,执法互助,检验检疫合作,电子报关等法律问题;此外,还要加强国际铁路运输专业人才的储备。
国内外多位与会嘉宾还呼吁,在意识到重要性的基础上,要加强协调、快速行动,不要错过最佳时期。
要从碎片化统一迈向更进一步的统一
对于这些在国际铁路运输中的法律问题,该如何进行优化呢?
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OTIF法规处主任Aleksandr Kuzmenko介绍了目前常见的几种方法。在跨境铁路运输中,涉及运输的法律问题时,不同的体系应对不同的方法。比如,两国边境应用不同的法律时,为了避免规则冲突,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国家的规则作为准据;还可以签署双边协议,也由成员国对某些法律和规定进行统一;此外还可以使用区域性统一的方法,以欧盟为例,在欧盟范围之内,欧盟规则和规定是有强制执行力的,同时欧盟也可以作为区域的代表签订国际组织公约和协议,所以欧盟可以作为整体与第三国进行对接。
Aleksandr Kuzmenko认为,现在看到更多的是碎片化的统一,在更远的未来应该实现进一步的统一。
进一步来看,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CIT)副秘书长Eric Evtimov提出了未来在解决国际铁路运输法律中问题需要关注的三大方面。他表示,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如何优化铁路运输,这也是“最终的出路”。他解释道,针对全球铁路运输体系,全球铁路覆盖率不足1%。相较于铁路运输而言,目前海运是更为常见的一种选择,占比达95%,但是它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耗时,而另一种方式——空运,虽然快但是价格非常高。
Eric Evtimov还注意到,在21世纪,解决方案和规则不应该只关注某一个单一模式的运输,必须是多式联运的解决方案,因而也需要统一的物流运输合同。如果使用单一运输合同的话,如果实际的运输方式在公路、铁路、海运、空运等不同模式中切换,将会带来时间和成本的浪费。因而,他强调,下一步还需要实现交通运输文件的电子化以及关注多式联运下的铁路运输优化。
采写:南都记者卜羽勤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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