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已正式启动。这是全县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选出您心目中合格领头雁,事关我县改革发展,事关基层政权巩固,事关群众福祉,事关乡村振兴,意义十分重大。

对于换届选举中的相关政策要求您否清楚?哪些红线不能触碰?党员群众应该怎么做?一起来随小编了解一下吧!

一、要选什么人?

省市明确了村(社区)“两委”干部标准,在农村提出了“政治素质过硬、发展本领过硬、协调能力过硬、服务水平过硬、作风品行过硬”的基准线,在社区提出了“有担当精神、有服务意识、有协调能力、有治理本领”的基准线。

二、哪些人不能选?

省市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明确了“五不宜”的“下线”:政治觉悟不高、法治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强、工作业绩不优、群众满意率较低。对村(社区)“两委”候选人划出了“十不得”的“红线”,出现10种情形的任何一种,均不能取得候选人资格,具体为:

“十不得”入选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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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②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③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④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⑤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⑥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⑦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

⑧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

⑨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多数党员、群众不拥护的;

⑩不符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三、哪些事不能做?

省市就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十个严禁、五个一律”纪律要求:

十 个 严 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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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代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是严禁通过吃请、发微信红包、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以及采取口头承诺当选后给予特殊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

三是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及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

四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参选人谋取职位说情、打招呼,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施加影响和干扰;

五是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以及煽动群众上访闹事、挑拨宗族关系制造事端等不正当活动;

六是严禁以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等违法手段破坏和妨害换届选举工作;

七是严禁简化、更改换届选举程序和步骤,走捷径、搞变通;

八是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九是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公款旅游、公款吃请,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私分公款公物,擅自处置、侵占集体资产,或违反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

十是严禁换届后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等。

五 个 一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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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违反上述换届纪律的,一律严肃查处。特别是对贿选行为和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及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

2.对将涉黑涉恶等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候选人对象纳入候选人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

4.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指使他人干扰、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5.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不力、把关不严,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格责任追究。

四、应该怎么做?

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换届选举中拉帮结伙、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符合候选人条件,有志于乡村振兴、有奉献精神、有公心,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同志要积极报名参选,公平公正公开参与竞争。全体党员群众要以高度的党性和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换届选举,认真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利,做到不图一时一已私利,不被宗族宗派势力左右,投公正票、投良心票、投正义票,真正从“好人”中选“能人”,选和老百姓一条心的人,实现“选好一届,受益五年”。

咨询监督

远安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县民政局四楼小会议室

咨询监督电话: 0717-3810980

来源:远安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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