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在一个大城市,一个正在进行足球比赛的运动场外,一个男的和一个妹子搭讪,妹子没有明确的拒绝,于是男的买了饮料零食,和妹子到运动场围墙外,找了个地方坐着。双方聊得投机,男的开始对妹子动手动脚,半推半就之间,双方发生了关系。过程中,高处看台上有人发现了情况,高喊着围观。
妹子见事己泄露,奋力推开男人,但双方均被闻讯赶来的警方控制盘问,女方就说男方强奸!
后来法院判决男方强奸罪名不成立。男方的辩护律师是这样说的:如果是强奸,女方稍一反抗,一墙之隔就有大量观众,强奸根本无法进行。
案例二:在一个小县城,恋爱的男女双方,在一个正在比赛的篮球场外的围墙下,发生了关系。女方回家后神态有异,被家人盘问,羞恼之下,说男方强奸力迫。于是报警,男方被抓。
后来法院判决男方强奸罪名成立。公诉方是这样说的:女方之所以没有反抗,是因为男方说不要动,动静大了,被人发现就丢人了。
男女双方在一起,没有第三方的情况下,一旦女方反悔声称强奸,是很难自证清白。而且女方作为弱势一方,经常会获得官方的优待。
如果黑白分明,自是再好不过。只是世事难料,黑白之间,有无穷的灰色地带,是黑是白?难!
强奸的构成要素主要是以胁迫,暴力等手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侦查结束后要上报到检察院复核,到底是不是构成强奸的事实。这不是谁说强奸,就能构成强奸的,要以事实为基础。
1、女方到政法部门告男人强奸,这是大事,性质突然转变,你要用证据反驳。政法也要调查,男女是恋爱,多长时间,同床或强奸几次,都要调查。强奸内裤精斑、卫生纸都要提取,对男人相当不利。男人犯强奸罪判刑三年。
2、女人要在同床后说你强奸,是要达到什么目的。有的是小姐故意抓钱。有的是犯罪敲诈。有的要拉你下水,以此要挟你加入犯罪集团,也说明这个女人不简单,女人社会关系太复杂。
3、女人成婚后,你找女人同床通奸,要被女人的老公逮住,女人一般要退卸责任,反诬告你强奸。这样女人减轻老压力,又能从你身上捞个钱财。
4、有的是夫妻故意下套让你往套里钻,目的吗,当然要剥你层皮,拿几万元吧,否则,扔进南监。你去同床显然不对,那不是你老婆。吃一堑长一智,教训啊!真象到底如何?雪地埋孩子,总究要露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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