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们一帮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前记者、律师、教授,讨论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时间的各种可能性。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刚刚公布出来的故事原因,竟然是一位错过站点下车的中年妇女,与公交车司机谩骂殴打,致使公交车驾控失误,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江,导致15名驾乘人员身亡。
看了公布的车内视频,驾驶技术不佳的公交车司机,固然要为此次坠江承担重要责任,但是归根结蒂,首要责任还在那位错过站点下车、殴打干扰公交车司机的中年妇女。
倘若不是坠江,而只是公交车冲出路牙,这件事情会如何?
如果当地警察尽责并且高效,大概会拘捕这位中年妇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给予10天到15天的管制拘役,罚款500元。
如果当地警察并不那么尽责,或者街道摄像头也没那么多,检点公交车及乘客受损有限,那么肇事的中年妇女有很大的概率会逃之夭夭,不会受一丁点惩罚。
大家还记得今年年初用身体挡高铁门的合肥女教师吗?倘若不是有人恰巧把这一幕用手机记录下来,并上传到了网上,引发了全国范围的声讨,那么这位女教师会受到惩罚吗?
有极大的可能是,这位女教师最终带着老公和孩子乘坐高铁扬长而去,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即便是这一事件引发全国关注之后,这位女教师所受的法律方面的惩罚,也仅仅只是罚款2000元。
同样的,前段时间出现的高铁霸座男和高铁霸座女,他们在引发全国关注之后,所遭受到的法律方面的制裁,也仅仅只是拉入了高铁黑名单,并没有受到法律的有效惩罚。高铁霸座男甚至在事后还专门录制了视频,嘲弄高铁霸座事件,毫无悔改之意。
中国是全世界成文律法数量最多的国家,殴打公交车司机、阻挡高铁车门、霸占高铁座位,这些行为并非没有法律法规可以适用,《刑法》、《民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等,都可以对以上人员进行更有效和更明确的处罚。
但是,没有。我们的法律仅仅停留在“有”的基础上,并不在意如何去“用”。
这是我的一位朋友,他在老门东的工作室院子里,从去年到现在被偷了大批的花草。他们按装了摄像头,也多次报警,并且提供了清晰的偷花人的行为视频。在视频上,这些偷花人的体貌特征清晰明确。公安部门如果愿意抓取比对,找出偷花人,这在技术上相比不是难事。但是,报警至今,没有一个偷花人被识别传唤或者受到处罚。
难道是《刑法》或者《民法》中,对于1000元或者500元以下的盗窃没有作明确的处罚规定吗?不是的,处罚条例明确,只是没有人会执行。
在政治昌明、治安良好的省会城市南京,那些“我只是拿几盆花”的巨婴,在“拿”走了几千元的花草之后,不会受到处罚;在社会政治相对落后的内地省份,三五线城市,小偷小摸、殴打公交车司机,就更不会受到处罚了。
我们来看看今年3月30日,发生在多伦多King Street West 星巴克店内的一件小事:一位索要热水但是没有排队的华裔中年妇女,被店员要求排队后,向店员泼洒了一杯咖啡。
搁国内发生这样的事,无论店员报不报警,结果基本都是不了了之,中年妇女不会受到任何处罚。但是,搁在加拿大,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位妇女随后被以故意伤害罪逮捕,并公开开庭审判。这位中年妇女面对的是高额的罚款和难以避免的牢狱之灾。
武志红老师在他的《巨婴国》里,对中国社会心理状态给予了精确的描绘——大量的社会个体行为没有明确边界,所有的行为准则以“我”和“利”为中心,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婴儿群体。
其实,武志红的描述只是向我们展示了结果,并没有展示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巨婴们之所以行为没有边界,是因为越界后的他们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没有付出代价。
胡适说过,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讲道德,那么这个国家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的正常国家,道德也会自然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讲道德而不讲规则,那么这个国家最终会堕落成一个伪君子遍地的肮脏国家。
同样,如果一个肮脏的国家还在天天谈道德而不是规则,这个国家里的人民做了傻逼的事,却不需要付出代价,那么它一定会更加肮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