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狗咬狗。动物之间狭路相逢,发生相互之间的争斗摩擦是很常见的事,两条狗之间不是你咬我就是我咬你,这是正常的现象。但对于它们各自的主人来说,却不是一件小事,有时还事关面子的问题。
近日,在湖北武汉就发生了一件狗咬狗之后,人打人的恶劣伤人事件。同住一小区的李先生和陈某在楼下遛狗时迎面相遇,本来以为两人两犬之间只是萍水相逢。但没想到的是,两只狗狗之间一见面就厮打在一起,其中陈某的狗被李先生的狗咬伤。
对于这种“爱宠族”生活中常见的小麻烦,本以为两位事主相互沟通协调之后,就可以小事化了的。但万万没想到,因自己的小狗被咬伤,陈某一时气愤之下,居然决定要为爱犬“报仇”,当场就将李先生重伤至骨折。
当时他们的两只狗一见面就直接撕咬起来,打的不可开交,两人好不容易才将狗狗拉开。正当李先生准备带着自己的爱犬准备回家时,突然被陈某叫住,他声称自己的狗被李先生家的狗咬伤了,要求李先生给个说法。
听见了陈某的意见之后,李先生回头看了看陈某的狗并没有在意,随口说了句,“我家狗也经常被大狗咬伤,回去擦点药,过几天就能好。”然而恰恰是这一句不经意的话,彻底激怒了陈某内心的怒火。
说话间,陈某立即大发雷霆对李先生喊道:“我的狗是打不过你的狗,但我打得过你!”说完,陈某便冲上去将李先生打倒在地,对其胸腹部拳打脚踢。李先生面对突如其来的暴击,防不胜防,倒在地上的他毫无招架之力。
同时为了留下物证,他拼尽全力抢下了陈某手中的狗绳,一边大声呼救,一边向附近的人求救。最后陈某见状,也直接带着爱犬离开了现场。直到次日凌晨,被暴打后的李先生睡觉时疼痛难忍,才发现自己伤得不轻,随即选择了报警求助。
最终经过司法鉴定,李先生胸部外伤、右侧两根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事后,陈某虽然赔偿了李先生40000元医药费,也取得了对方谅解,但仍然要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11月6日,陈某因故意伤害罪已被当地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从狗咬狗演变成了人打人,都只怪陈某控制不住内心的冲动,冲动是魔鬼,动物尚且有兽性,但是作为一个人他理应好好管理自己当时的情绪,一步错终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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