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了一车柴火,罚了司机一万。”这让陕西省泾阳县安吴镇李家庄的刘大爷感到十分的不解。11月8日,刘大爷告诉我们,许久前,儿子刘杰打电话告诉他,西安市三桥枫桥名邸小区物业修剪绿化树木,让朋友给家里拉两车回来烧火做饭用。第二天晚上8点,两辆装满柴火的渣土车赶到了刘杰家中。因为当时狭窄的进村路上停了几辆车,为了避免出现剐蹭现象,于是刘杰的父亲就在离他家200米的地方找了块空地,让司机把柴火卸下来。谁知正当准备卸第二辆车时,来了七八个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以他们乱倒垃圾为由,将车扣了9天,后来罚款1万才放行。

司机田鹏是咸阳市渭城区的一名渣土车司机,和刘大爷的儿子刘杰是朋友。早在9月18日,刘杰给他打电话说,西安三桥枫桥名邸小区物业修剪绿化树木,让他帮忙拉两车到刘杰家里。朋友开了口,田鹏二话没说应了下来。谁料,却被当地镇政府以倾倒垃圾为名扣车。

扣车后,田鹏多次和镇政府讨要车辆,但对方说必须先交2万罚款。“装车时小区物业专门拍照留了档案,当时我跟刘某语音聊天还说这些柴火烧着美得很。这么多证据都能证实并非乱倒垃圾,可他们偏偏不信。”田鹏说。为了要车,田鹏先后向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交涉,提供证据,并指出对方没有执法权,但都无济于事。渣土车司机靠车吃饭,想到车被扣的时间越长,损失越大。最后在田鹏软磨硬泡之下,交了1万罚款,镇政府才将车辆放行。

罚款交了。可是看着手中的收条和放车单,田鹏心里觉得不是滋味。依法治国的今天,怎么能想干啥就干啥呢?越想越心疼钱,于是田鹏多次向该镇负责卫生治理的创建办魏主任和镇领导要钱,但是对方称钱已上交财政,10月初已经用这笔钱买了33个垃圾桶,投入到环卫工作中了。钱要不回来,田鹏便向媒体求助,希望能够找一个说理的地方。

11月8日,我们联系了该镇该镇负责卫生治理的创建办魏主任,对方表示,以前,西安不少渣土车为了节省成本,不在规定地点倒垃圾。偷偷倒入他们辖区,让他们工作压力很大。事发当晚,接到群众举报后,怕司机驾车逃跑,所以才把车扣了。至于钱,已经上交财政,并已经用这笔钱买了33个垃圾桶。魏主任也承认,镇政府没有执法权,但罚款数目是镇上领导的意思。

对此,“不正经君”也专门咨询了相关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认为,罚款属于行政行为,对应的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管部门。镇政府并无执法权,所以不能做出处罚决定。另外,在我国,处罚都有相应的法律程序,执法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事。对于“一车柴火罚一万”事件,亲爱的读者,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