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规定:离婚时,有3样东西女方带不走!男方乐坏了

离婚是一件悲伤的事情,毕竟两个人曾经走在一起不容易,闹到离婚的地步实在让人伤心难过,同时也因为离婚时的一些财产纠纷,导致走上法庭,或者头破血流的地步,这是让所有人烦恼的事情,所以国家新发布了新规定,也许对很多女性不利,不妨和小编一起看一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随着新时代的发展开放,人们对婚姻也有了不同看法,不再认为婚姻就是一堵围墙,永远的呆在里面。在古代封建社会,只要结了婚,是绝对不可以离婚的,否则那就是大逆不道,会被万人唾骂。现如今不再是那个封建的社会,而是在婚姻上比较自由,更有选择权,认为两个人不合适,是可以离婚的。所以随着时代的发展离婚已经和内普遍了,甚至有的人是闪婚闪离。虽然离婚手续很简洁方便,但是婚姻还是受婚姻法保护的,尤其是《婚姻法》的新规定,更是严谨,保障了财产分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首先房子是最大的问题,在婚姻里房产是尤其重要的,也是导致纠纷最严重的,很多离婚夫妻都因为房子的分配感到头疼,其实《婚姻法》有规定的:只要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就是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女方不能分配男方婚前的财产。如果遇到房产证上面有夫妻双方的姓名的时候该怎么办?不必着急慢慢看,其实新《婚姻法》问世之前国家也想到了这点,于是有添加一项:如果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只要是男方购买的房子,无论有谁的名字,房产仍然归男方所有。其实这样的规定是有定好处的,很多结婚的夫妻,有的遇到不讲理的妻子,一定会大吵大闹的争房子,有了这两条规定,省了很多麻烦和纠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二项:男方拥有的个人物品的问题,夫妻在相处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礼物的馈赠,有时候女方会送爱人一些珍贵的物品,比如结婚的时候夫妻都应该有戒指,手表之类的珍贵物品,或者在平时也会赠送男方一些物品等等,那么在离婚之后这些物品女方是否应该要回?其实新《婚姻法》里面也有明确的规定:离婚之后,女方送给男方的物品,已经是男方的了,归男方,所以女方无权要回。这条规定也许会引起女性的公愤,如果是条件好一些的女性,那么不会在乎,但是对于那些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来说是极为不公平,但是规定就是规定,虽然无奈但是也得遵守,如果男方还有点情意,相信也会私下里归还一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三项:就是男方个人赔偿费用的问题,这个有点难解,小编解释一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当中男方出现意外事故,那么会得到一定的赔偿费用。那么这批赔偿费是在婚姻之内发生的,那么这笔费用是归夫妻双方吗?新《婚姻法》对这项也有规定:夫妻双方当中男方出现意外,那么所得的赔偿费用归男方所有,离婚之后也同样如此,女方没有资格权利得到赔偿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上就是新《婚姻法》的新规定,我想看到这条规定的时候男方一定乐坏了,明显有利于他们,但是也让许多女同胞难以接受。如果离婚不是女方的错误,而是男方劈腿或者什么原因导致离婚,那么女方岂不是特别委屈吗?但是无论如何还是不希望夫妻走到离婚的地步,毕竟两个人走到一起是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