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追溯到遥远的中世纪的时候,有一个这样的王朝浮现在眼前。这个王朝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哈布斯堡王朝,在欧洲中世纪和近代历史上影响深远。说到哈布斯堡王朝,不能不提及到神圣罗马帝国。这个富有政治和宗教意味的名字,可以让人们想起了当年雄踞三大洲的大帝国,西罗马帝国。尽管对于这个名字的理解有些不太一致,但是能够解释出查理大帝以及他的后继者们的一个比较独特,并且新颖的政治构想和思考。这个神圣罗马帝国与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都是相对的大国,论起地位、优势和影响力似乎并不弱于这个希腊人的国家。但是在拜占庭帝国的统治者看来,神圣罗马帝国不过是个“蛮族”血统出身。今天我们就来谈谈神圣罗马帝国和哈布斯堡王朝的那段传奇的历史。
提到“神圣罗马帝国”这个名字,在1157年以前,一般称呼为“罗马帝国”,皇帝的称呼是“罗马皇帝”。这种形式的称呼从查理大帝于800年圣诞节那一天加冕开始的(12月25日),当时的人们欢呼他为“罗马皇帝”,主持加冕仪式的是教皇。从那时候开始,皇帝加冕都会由某位教皇来主持这个盛大的礼仪。到了皇帝弗里德里希一世开始,这个名称的前面加上了“神圣的”,与皇帝要控制意大利和教皇国有一定的关联。此后“神圣罗马帝国”这个形式固定下来了,尽管后来还有些小的变化,但是基本上是这样的称呼。每位皇帝的行宫并不固定,但是亚琛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地方,同时还是皇帝加冕的一个重要位置。不过说起皇帝加冕,一般是在罗马举行,也就是教皇统治的中心,这就好比法国固王在兰斯举行(兰斯是个固定的加冕地方)是一样的
尽管神圣罗马帝国是个帝国,但是皇帝不是根据继承原则,而是基于选举制度选出来的。按照一般的常规,皇帝在位的时候,可以让自己的一个儿子选举为国王或者皇帝,这就需要得到教皇的同意。作为皇帝来说,但还是得需要选举自己的儿子为继承人选,以便保证他的家族可以长久的握有这个位置。但是,无论皇帝的子孙有多少,总会出现少数的情况:皇帝没有男性继承人。其实这样的继承危机在历史上有过好几次了。德国历史上的奥托家族是来自萨克森民族,当年的”捕鸟者“亨利被国王选出作为德国国王的继承人。亨利的长子奥托,多年以后成为了罗马皇帝,后来传到了他的孙子奥托三世,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奥托三世成年以后,需要忙碌于各种战争,有时候还拜访查理大帝的亚森行宫,据说奥托去过好些次了,他比较仰慕这位皇帝的丰功伟绩。不幸的是,21岁的皇帝染上了疾病,还没有等到结婚的那一天,就去世了,继承危机就出现了。后来选侯们选出了当年的国王亨利一世的曾孙,奥托三世的堂兄弟亨利(被称呼为“亨利二世”),他的父亲是巴伐利亚公爵亨利一世的孙子;而亨利是勃艮第国王康拉德一世的外孙,这样的王室血统,同时又是奥托家族的近亲,自然被选举为皇帝。
在神圣罗马帝国历史上,皇帝的选举一般是由几位最有权势和影响力的选侯来做决定。选侯最初是五位,后来在《金玺诏书》中明确规定为七位。这七位选侯,其中三位是大主教身份,有四位是世俗的君主和大贵族。在查理大帝时代,选举皇帝的程序没有后来那样复杂,比较简单,那时候的帝国事务并不多。当皇帝越来越多的干涉意大利和教皇国事务,皇帝和教皇的矛盾逐渐变得尖锐化了,尤其在亨利四世以后达到顶峰。亨利四世和教皇的妥协和对抗的矛盾,也从中说明了宗教和利益之争在其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以后皇帝和教皇达成了不少互相妥协的协议,最后使得皇帝逐渐丧失对任用主教权力的影响力。后来的皇帝查理四世,颁布了《金玺诏书》对选举皇帝和一些程序做出了细致的规定。此外,为了让选侯们支持帝国的内外政策,皇帝在《金玺诏书》中特意的扩大选侯的权力和特权,以前选侯封号的继承是不可能世袭的,现在明确为可以世袭。选侯能够在自己的领地内,可以拥有各类权力,如铸币权、审判权,就如同独立的君主一样。此外,皇帝还允许选侯的儿子学习德语、拉丁语、意大利语、捷克语,这在当时可以说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官方语言,也就是正式的书面语。
说到中央集权制度的王朝,恐怕除了东方帝国以为,只有少数的西欧王国能够行使这种专制制度。神圣罗马帝国与西欧很多国家相比,就是一个松散的帝国,大小的诸侯如同一个个君主一样。这些公爵、伯爵和主教都被称呼为“诸侯”,连皇帝都不可能限制和约束他们的权力。如果皇帝要发布敕令到诸侯领地内,他们很多时候是不执行诏书的内容,可见诸侯的权势之大。由于诸侯和皇帝之间存在着领地控制权的争斗,有时候还很激烈,这就是为什么帝国权力还远不如诸侯国。“罗马人的国王”这一称呼始于九世纪,据说是选举的时候,首先给予这个称号。这个称号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此外,皇帝候选人要通过教皇加冕的程序才能被正式称呼为“罗马人的皇帝。” 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以后,皇帝可以自己来决定加冕,不需要教皇加冕这一程序,这种变动也说明了教皇势力的衰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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