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1日)要点名的是御河苑小区开发商——扬州美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扬州市民顾先生在御河苑购买了一间总价97万的商铺,当时因房产抵押问题没办证。最近,好不容易可以办了,开发商又拖着不办。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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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先生说,位于御河苑的商铺是两年前买的。当时开发商将房产抵押给了银行,房产证一时没法办理。不过,开发商拍着胸脯保证,房子先拿走,待解除抵押后再办。于是,顾先生支付70万拿了房。到今年八月,抵押解冻,顾先生准备缴纳尾款办证,可开发商却说得先做个公证。顾先生不放心,就到房管局查看发现,之前签的合同竟是没有备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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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先生了解到,当初交易时,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备案,如今双方的确要做公证,证明这套商铺两年前已被出售。这也不算什么,让顾先生心惊胆战的是,由于没备案,他的这套商铺在网上处于可销售状态,顾先生担心日后可能会有一些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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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熟的“鸭子”随时可能飞走,顾先生急坏了,赶紧催开发商--扬州美迪房地产开发公司去做公证,但对方却完全没个谱。扬州美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经理声称,手续材料已经交给公司了,老总可能比较忙,没有时间看,所以迟迟不签字,他也没办法,等老总签完字后就好了。而当记者要求直接与老总对接时,王经理却不愿给出老总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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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先生担心开发商玩花样,可他该怎么办呢?法律人士分析说,当初,商铺交易时,开发商就应该到房管部门备案,如今,也有义务配合业主补全手续,如果开放商拒绝或不配合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的义务,就属合同违约。作为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办理过户的义务。

顾先生的担心不无道理,如果开发商再不亮底牌,给准信,完全可以依法维权没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