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是压在工薪阶层人民身上的一座大山,因此部分人选择租房代替买房。租房的过程过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那么承租人可以卖掉正在出租的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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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我租的房子房东想卖掉,怎么办?

福建东岸律师事务所薛小妹律师解答: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租赁权虽然是债权,但为平衡当事人利益,兼顾经济上保护弱者,该权利被物权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抗所有权的变动。因此房主在租赁期内有权出卖房屋,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承租人有权基于租赁合同继续使用,直至租赁期届满为止,其对于房屋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影响,此即法律上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薛小妹律师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承租人可以根据此条款继续承租该房屋至原合同截止日期。这在学理上往往被称为“买卖不破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