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11月16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发改委于11月14日发布《南昌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现行一级、二级、三级居民用水价格将调整为2.03元/吨、3.05元/吨、6.09元/吨,非居民用水3.05元/吨,特种用水10.15元/吨。

《方案》指出,调价后,南昌城市一级用水到户价将由每吨1.58元调整至2.03元,每吨上调0.45元;二级用水到户价由2.37元调整至3.05元,每吨上调0.68元;三级用水到户价由4.74元调整至6.09元,每吨上调1.35元;合表用水到户价由1.60元调整至2.05元,每吨上调0.45元;非居民用水到户价由2.37元调整至3.05元,每吨上调0.68元;特种用水到户价由7.90元调整至10.15元,每吨上调2.25元。

记者了解到,为充分考虑低保家庭承受能力,本次供水价格调整后,将对低保用户在原有每月补贴9元的基础上,再增加6.7元,计每月每户补贴15.7元。(全媒体首席记者 刘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