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11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的管理,坚决遏制追星炒星等不良倾向,严格控制综艺节目嘉宾片酬。对于综艺嘉宾片酬,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出明确规定,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
政策调控之下,有消息称,一些综艺节目的明星嘉宾正在退还部分片酬。此举意味着,大投资、大制作、大明星的节目模式难以为继,国产综艺节目或将迎来发展拐点。
抛弃“唯明星”,回归节目内容
很长一段时间里,星光熠熠的明星真人秀在综艺节目领域里“独领风骚”。在注意力经济时代,使用明星是吸引眼球的最便捷的方式。因此,明星资源成为众多综艺节目竞相追逐的对象,结果综艺节目捧红了众多流量明星,而明星嘉宾的片酬也居高不下。
中国艺术研究院当代文艺批评中心主任孙佳山指出,很多综艺节目制作方迫于收视率和点击率的压力,不重视观众群体定位,只关注是否有大牌明星压阵,导致大部分成本用以支付明星的片酬,大幅挤占了拍摄制作经费,影响了节目质量。
纵观近年来的综艺节目市场,“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屡见不鲜,大投资、大制作、大明星的综艺由于成本高,在节目模式上趋于保守,同质化和过度娱乐化等问题随之而来,少数明星霸占屏幕,过度曝光,也造成观众的审美疲劳。
更为严重的是,明星片酬畸高无形中拉抬了整个行业的制作成本,扰乱了行业秩序。某二线卫视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今年推出的一档节目并未使用明星,而是使用专家学者作为点评嘉宾。可当他们邀请北京一知名学者当嘉宾时,那位学者没有问太多节目内容方面的问题,反而开口就要一大笔劳务费。
“那个数字一下子把我吓住了,如果那样,我们节目的经费付完这位专家的劳务费,别的事情就别干了。”该负责人认为,他们遇到的问题,缘于这些年畸高的明星嘉宾片酬,带坏了行业风气,扰乱了行业秩序。因此,谈起此前综艺节目领域的种种乱象,该负责人用颇为气愤的口吻说道:“早就应该好好整治了!”
从大而全到小而美
除了此次调控,今年6月份,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五部门也曾联合印发《通知》,提出对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节目、亲子类节目、真人秀节目等加强监管。
面对接连的政策调控,“大投入、大制作、大明星”的综艺节目制作路子已然走不通了。孙佳山认为,“小投入、大情怀、小而美”或成为综艺节目新的发展方向。
事实上,今年下半年以来,已经有不少节目制作机构在主动调整节目方向。比如,山东卫视今年秋天推出一档生态节目《美丽中国》,首次把环保主题引入综艺节目之中。形式上,节目摈弃了以往演讲类节目中常用的演讲技巧,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而是用“绿色发声人”的真实故事、朴实话语打动人。
节目虽然投资很小,自始至终也没有一个明星,却取得了不错的传播效果,开播两个月,该档节目在微博上的主话题阅读量已超过14亿,讨论量接近24万。山东卫视副总监胡韶红说,《美丽中国》是山东卫视贯彻“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节目理念的又一成功实践。孙佳山认为,“小大正”应该成为国产综艺节目转型发展途中的共同追求。
在创新节目模式之外,更需要潜下心来提高综艺节目制作水平。没有了大明星来吸引眼球,小而美的综艺节目要精准地抓住观众的需求,需要在细节上打动人心。
孙佳山说,只有在情感结构、价值观念、文化认同上与当下的普通观众更为贴近,综艺节目才能获得持续的生命力。但是,目前我国的电视工业在编剧、分镜师、剪辑师等一系列相关环节上仍然相对薄弱,还不能在较为丰富的层次上满足普通观众的审美需求,这是小而美综艺节目未来发展中面临的一大挑战。
细分受众,走专业化道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世界传媒研究中心秘书长冷凇对“小大正”的另一个理解是“小切口、大共鸣、正方向”。他认为,“垂直精分”会成为未来综艺节目转型发展的另一个选择,“每一个看上去垂直的综艺节目的背后,都是上亿的观众和千亿级的市场”。
冷凇的判断在现实中也得到印证。作为一线卫视的湖南卫视,现在也在调整节目方向,开始走精细化和专业化道路。11月初,湖南卫视刚开播的音乐类综艺节目《声入人心》,没有明星扎堆的热闹,也没有奢华的舞美灯光,有的倒是一种“高冷”的艺术气息,因为节目成员表演的完全是高难度的音乐才艺,从而助推艺术进入更广泛的公共生活,给人们带来美与思考,让人们变得沉静与开阔。
冷凇说:“青春的表达方式是多元化的,街舞、说唱只是青春表达方式的一种,美声、民族、通俗都有年轻的优秀的从业者,《声入人心》就打通了这批资源。”
冷凇认为,在节目研发中,更注重圈层观众的需求也是未来综艺节目的转型发展方向。节目制作方要抓住对某一类事物有共同新鲜感和好奇心的观众,在感性和理性之间呼唤知性综艺,在小众和大众中间追求兼具专业性和大众化的“专众”综艺。
小而美的综艺节目,对我国综艺节目的研发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扎根本土文化资源和本土观众心理,是小而美综艺节目“稳准狠”抓住观众的关键。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综艺节目模式都严重依赖引进,近日,浙江卫视的原创综艺节目《我就是演员》就被欧美市场看中。
“《我就是演员》开创了国产综艺节目输出欧美的先例,证明了中国原创节目的生命力,也意味着未来综艺产业对创意研发和策划人才的需求将更加旺盛。”冷凇说。
另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
11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对于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在“价值引领、遏制追星炒星、严控明星嘉宾片酬、加大电视剧网络剧治理力度、坚持同一标准、打击收视率造假行为、意识形态工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创优,不断推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节目,文艺创作呈现出良好态势。
但是,一些文艺节目出现了影视明星过多、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问题,不仅推高制作成本、破坏行业秩序生态,而且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滋长拜金主义、一夜成名等错误价值观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纠正。为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价值引领。
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家办台办网办节目,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着力营造清朗的文化环境和健康的精神空间,承担启迪思想、滋养心灵、涵育审美、成风化人的重要使命。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要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坚守底线红线。
各节目制作和传播机构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争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当二者发生冲突时,经济效益要无条件服从社会效益,绝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绝不能做市场的奴隶,使作品充满铜臭气。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决遏制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
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问题的严重危害,坚决摒弃以明星为卖点、靠明星博眼球的错误做法,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严格控制影视明星子女参与的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
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结构化管理和宏观调控,减少影视明星参与的娱乐游戏、真人秀、歌唱类选拔等节目播出量,积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画和少儿、纪录片、对农等公益节目播出量,制作播出更多富有时代气息、格调积极健康、具有文化内涵的原创节目。
三、鼓励以优质内容取胜,不断创新节目形式,严格控制嘉宾片酬。
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要坚持以优质内容取胜,不断开拓创新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摒弃浮华,注重节俭,力戒高价追星、铺张浪费,对影视明星参与节目的片酬要控制合理额度,倡导影视明星以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公益性节目,坚决纠正高价邀请明星、竞逐明星的不良现象。
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要提前向总局报备嘉宾姓名、片酬、成本占比等信息,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 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
重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网络综艺节目也要符合上述规定,上线前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报备以上信息。
地面电视频道和其他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综艺节目的嘉宾管理均要符合上述规定,由当地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管理和日常监督。
四、加大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治理力度,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严格执行已出台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成本配置比例行业自律规定,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所属协会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要积极推进,调研论证并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最高片酬限额,并作为行业自律规定发布施行。
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规定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演员,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发行公司不得恶性竞争、哄抬价格购买播出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不得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
政府资金、免税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参与投资娱乐性、商业性强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演员片酬超过配置比例规定或最高片酬限额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不得参加党委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的评选奖励,不能享受政府资助补贴。
五、坚持同一标准、同一尺度,维护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的健康有序发展。
广播与电视、上星频道与地面频道、网上与网下要坚持统筹管理、统一标准。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网台联动的有效管理机制,严把文艺节目的内容关、导向关、人员关、片酬关,存在问题的节目,网上网下均不得播出。
要积极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各自特色优势,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在理念、内容、体裁、题材、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努力做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六、加强收视率(点击率)调查数据使用管理,坚决打击收视率(点击率)造假行为。
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建立节目综合评价体系,正确开展节目综合评价,正确看待、合理运用收视率(点击率)数据,坚决反对唯收视率(点击率)倾向。
严禁播出机构对制作机构提出收视率承诺要求,严禁签订收视对赌协议。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干扰、造假收视率(点击率)数据。相关行业协会和社团组织要有效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督促全体会员自觉抵制收视率(点击率)造假行为。
建立健全深化宣传、广电和公安等部门联合协调打击收视率(点击率)造假工作机制,对从事、参与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人员坚决予以惩戒。对于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曝光,维护行业良好秩序。
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主管主办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主管主办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层层传导,步步压实,形成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问题齐抓共管、长抓不懈的局面。
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违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违规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有权处理单位,应当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分、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相关作品不予发行播出,并依法予以查处,吊销其有关许可证;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向被处罚、被处理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有权处理单位通报情况,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分、处理建议,并可函询后续处分、处理结果,各级收听收看、监测监管机构要加强节目监听监看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研判、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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