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深圳的新能源车主向深圳交警及其所在小区物业投诉,停车场内公共充电专用车位被蓝牌燃油车占用,表示“就这么点充电位,全被蓝牌车占了,我们这些新能源车主该怎么办?”。随即深圳交警回应称将查处。就在广大网友为深圳交警的高效率点赞的同时,一些网友却提出了不一样的观点,并爆发了激烈的争论。咱们将观点分为正反两方,先来看看各自的观点。

正方观点:蓝牌车不应占用公共充电专用车位

根据国家住建部的要求,公共建筑充电停车位不得少于总车位的10%。既然安装了充电桩,那么目的就是为了满足新能源车充电的需要。这是鼓励新能源车发展的一项有利举措,应该严格遵守。所以这些充电车位应该只允许新能源车停放。

反方观点:公共车位就该先到先得,蓝牌车也可用

城市停车位本来就是一项很紧张的资源,设立专用充电车位在没有新能源车充电的时候,如果空闲会造成资源浪费。另外,对于公共资源,每个人都有享用的权利。为什么要强行分新能源车和蓝牌车?

从网友讨论的激烈程度来看,这显然不是个案。而在线外邦之前做的充电桩使用现状调查,也多次遇上新能源专用充电车位被蓝牌车占用的问题。结合此前媒体上的很多报道,这个问题显然是普遍存在的。而争论双方的观点也看起来都很合理,那么到底孰是孰非呢?

为此,笔者专门咨询了负责交通安全方面的律师。律师表示,现行的针对新能源公共专用充电车位的管理,都是各个地方的行政规定,对于车位的管理方法,各地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法律暂未在这个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面对这样的纠纷,若当地有相关的行政规定则按照规定执行,若尚无相关规定,则只能协商处理。

在新能源尚未大量出现的时期,停车位紧张就已经是各大城市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如今新能源车再强制占用一定数量的车位,必然造成停车位紧张加剧。但是为了推动鼓励新能源车的发展,确保一定数量的新能源专用充电车位,又是一个不得不做的事情。

但回到这个个案中,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有时候就是一句话的事儿。对这个当事人来说,假如不是把这件事在社交媒体上艾特了深圳交警,意图通过公权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也许他这番言语不会引起那么大的争议。他正确的做法也许是拨通车上留的电话,请车主帮忙挪一下车。如果是个通情达理的人,未必会拒绝他吧。

此外在这个案中,当事人提到,并非是车位不足导致车位被占用,在负二楼还有很多空车位,很多燃油车为了图方便、少走几步,所以占了位置更便利的充电车位。换句话说,很多燃油车主为了少走几步,占用了原本数量就少的充电停车位,从这个角度来看,燃油车主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自己呢?

说说观点

充电车位到底能不能停燃油车?看看北京市的规定。

北京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其大意为:对燃油车和电动车实行分类停车引导,在非充电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应引导燃油车避免占用充电车位。非充电车位无空余的情况下,可引导燃油车主占用部分充电车位,但“不得占用划定的电动汽车专用泊位”(实施意见中规定是每个停车场应不少于一个充电专用泊车位)。

燃油车主占用充电车位时,应留下联系信息,当非充电车位有空余时,通过广播、短信等方式,提示燃油车主将车辆驶离充电车位。

如果“发现燃油车辆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的情况,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执法”。

套用这个规定,显然首要是先明确这起争议中,燃油车所占的充电车位是否“专用”?如果是专用,协商不成,可以让交警执法来解决。如果不是专用,那就只有物业方来管理、引导、协商解决。

如果按照这个办法来解决,您觉得合理吗?欢迎留言表达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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