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明朝,大家的印象可能多是盛产昏君、宦官横行,又或者是面对八旗的无力抵抗等等,但是少有人了解明朝的藩王制度。其实,明代的藩王是最贪、最腐朽的寄生组织,他们是把大明推向深渊,不可不提的一只黑手。
1 禄米
对于当今学者的考证,藩王对明朝经济阻碍起到了“重要作用”,首先就是大量的禄米开支给明朝廷带来了十分沉重的经济负担,加深了明朝的财政危机。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后,为仰仗其家族力量以“屏帝室”,巩固朱家的天下,先后将自己的二十四个儿子和一个侄孙,分封到全国的名城大都去当藩王。藩王的生活待遇最初由朝廷赐予禄田,洪武二十五年收回禄田改赐禄米,从此朝廷每年给藩王陽予禄米成为定例,不许更改。
洪武年间,全国所有亲王、郡王和将军总共49人,后来历代皇帝不断更替不断分封,王族繁衍,到隆庆时期,全国亲王、部王和将军由49人发展到28924人,增长数百倍”。整个皇族人口在明初未见貝体记载,正德时期据史书记载,全国王室总人口为10万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发展至15.7万人,万历四十年(1612年)突破60万大关。
随着王族人口的发展,每年所需的禄米数不断增多。尤其藩王分布比较集中的省份如河南、山东、山西等省,明中后期的藩王禄米总数比明初增加数十倍,甚至数百倍。明初山西的宗藩禄米总数为万石,到嘉靖初年增至87万石,嘉靖末年增到312万石。而当时该省每年存米仅有152万石,还不足供王府禄米之半。
河南为藩王最多的地区,明末该省的王府绿米每年为192万石,而当时该省每年存米仅84.3万石,不足供给王府绿米之小半。总之,到明后期,明朝廷已无法如数供给王府禄米。
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润曾哀叹地说:
天下財赋,岁供京师米四百万石,而各善禄岁至八百五十三万石。山西、河南存留米二百三十六万三千石,而宗室禄米五百四万石。即无灾伤免,岁输亦不足供禄米之半。年复一年,愈加著行,势穷弊极,将何以支?
当时全国宗藩岁禄共853万石,而岁箍京师之米仅有400万石,“不足供禄米之半”再加上皇室奢侈,冗官冗食,明政府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嘉靖时期,明朝廷每年财政亏空,多者400万两,少者也有100余万两。隆庆元年(1567年),太仓银仅存135万两,仅够明政府三个月的开支。
2 土地
明代藩王兼并土地,是导致明代土地高度集中流民问题严重的重要因素。
众所周知,明代土地兼并的突出特点,是皇帝带头兼井土地,设置大量皇庄。上行下效,随着皇庄的发展,藩王的庄田也日益增多。王庄土地的来源,主要是皇帝的钦赐地。
据《明实录》记载,从明太祖朱元璋开始,历代皇帝都有数次以至数十次大规模的赐地纪录,每次赏赐的土地,少者百顷,多者数万顷。另一来源就是占夺与投献。占夺,是赤裸裸的掠夺行为;投献,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将自己的土地献给藩王,以求庇护,一是由权贵的豪奴或地方恶棍妄指民田为官田、荒地,以之进奉王府,借此以结交藩王,获得重赏。也有少部分是通过购买或垦殖得来的。
这种王庄随明王朝的建立而开始产生,明中期大发展,明末恶性膨胀。这里仅将明末落王兼并土地的突出者为例而言之。
明末,秦王在西安府属的庄田共有8900顷以上,另外还占有山场483段,山坡竹技5坡,竹园3处,桑园2处。楚王、韩王、肃王及路宁王(沐英后裔)等四王府在陕西平府属的庄田皆有数万顷,佃户数万丁了。更严重的是,有些地区土地兼并已达饱和状态,而王族还在那里拼命抢占土地。
最突出的是河南省,那里是藩王最集中的地区,除废藩伊王和徽王之外,还有周、赵、郑、唐、崇、潞诸王。河南的土地早已被藩王瓜分殆尽,然而神宗帝还要在河南封藩福王朱常洵,并赐予庄田四万顷,后改为二万项,“中州腴土不足,取山东、湖广田益之”。天启时期,熹宗帝赐予惠、瑞、桂三王湖广、陕西庄田每人三万顷,但两省地方官竭尽全力也括不出这么多土地,熹宗帝竟强令掉派给四川、山西、河南共同“协济”。
明末王庄膨胀到了惊人的地步,这些王族官僚拥有大量土地面又有免税特权,导致明政府税田说减,财源枯竭而大批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流民。
3 权&商
高中时,我们就学过明代资本主义便已经开始萌芽,皇室贵族们逐渐抛弃“重农抑商”的老传统,争相参与商业活动。
在明王朝建立之初,明太祖朱元球曾规定“官员之家,不能于所部内买卖”;同时又规定“凡公侯内外文武官四品以下官,不得放债”。但是,落王们为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贪欲,竟不顺明太祖的上述规定,越来越多地参与商业活动。
例如,早在洪武时期,封在陕西的秦王朱樉已开始经商。他的草场内养羊15万头,每年剪下的大批羊毛,都差人骑坐驿马,强征百姓车辆装载,运到凤翔、凤阳、扬州等处,高价出售。由于经商容易发财,因此到明后期形成了“无官不贾”的局面。当时藩王经商更为普遍,其中最闻名的是万历年间的潞王和福王。万历十二年,未就藩的璐王曾借赁成国公朱鼎臣、锦衣指挥钱世龙旧开盐店二所,到十七年路王就藩时オ将盐店归还二家,二家仍开盐店达八年之久。
明代藩王经商的手段和方法很多,其中最普遍的是开设店铺。如万历年间,番王在北京设有盐店画,福王在洛阳设有盐店,其他藩王在彰德俯、磁州等地也设有盐店。肃、韩、楚、沐四藩王,他们在陕西平凉、庆阳、临洮、巩昌四府的房店铺面就有3300多间,而在临洮府肃王的房店铺面就有3300多间。
当然,藩王经商一般都不是自己出画经营,而往往是委托其家人、义子、官校,役使大量奴仆来经商。但藩王经商有着先天的优势,他们与生俱来的特权可以进行如将国家专卖的物资大幅度地加价出售,或转手倒卖,牟取暴利和走私潘税等。另外,像是下海通番、版造钱钞和经营盐茶私贩等,更是牟取暴利,但他们所嫌取的利润,大都是用于挥霍浪费,或用于购买土地、放高利货甚至窖藏起来,而不是用来持续扩大生产。
宗藩大量的禄米开支,加深了明政府的财政危机,其次,落王兼并土地发展王庄,加速了明代土地高度集中和流民问题的严重,更重要的是藩王以权经商,权钱交易,扰乱了正常的交易秩序,使商贾不能开展正常的贸易活动,这些都是老朱家藩王们给明朝挖的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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