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宠物狗成为不少市民饲养的宠儿。关于犬类管理,前些年我市曾经出台过管理办法,但已失效。东时记者走访宠物店、市民等了解到,大部分市民都是无证养狗。目前,公安机关也只能按照此前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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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有狗无证现象比较多 部门:将组建专业执法队

市民“不知道去哪登记领养狗证”

“领证呢,我们就没办法,打疫苗我们还是建议狗主给狗狗注射的,甚至我们也建议狗主以及家庭成员也注射狂犬病疫苗。”江北一家宠物店店主小薛告诉东时记者。小薛所开设的宠物店位于小区楼下,其主要的客户是小区居民,“一般业务是购买、护理、代为看管等等,疫苗也有帮忙处理”。至于犬类领证的问题,小薛称目前在我市,也没有公开的领证部门,从她店里销售出去以及在该店护理的犬类,绝大部分都是无证状态的。小薛说,虽然绝大部分是无证养狗,但这些狗主都比较注重宠物狗的防疫问题。据其了解,在我市养宠物狗的圈子里,决大部分都有定时注射疫苗的习惯。她说,大多数狗主都是爱狗之人,他们对犬类的疾病问题还是比较关注的。

“现在惠州市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啊,我也不知道去哪登记领证,所以我肯定也是无证养狗的。”市民蓝先生是一名爱狗人士,他家里饲养多年的金毛犬是他的心头好。蓝先生说,我市一直以来,对于犬类管理都没有相关的法律,也没有强制要求犬类进行登记领证。因此,多年来他都处于无证养狗的状态。对此,他也毫不掩饰。蓝先生认为,如果我市出台相关法律要求领证养狗,他一定会依法领证的。尽管他的宠物狗没有领证,但他依然做好了防疫等工作,除了给狗狗定时打疫苗外,他自己甚至家里成员都会定时注射狂犬疫苗。另外,为了不打扰其他人,他每次遛狗都是牵绳出去,“这是对别人起码的尊重”。据蓝先生了解,在他所认识的养狗圈子里,狗主几乎都是未领证养狗的。“他们不知道怎么领证,要是知道也会主动领证养狗。”蓝先生说。

部门将组建专业执法队

作为管理犬类的部门之一的市公安局回应,从全国范围看,由于国家相关立法滞后,犬类管理多由地方立法。目前 《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是1992年制定,违法养犬的处罚过轻,得不到犬主的重视,导致在禁养区养犬的人数越来越多,该规定难以起到警示、威慑的作用。犬类管理涉及工商、城市综合管理、卫生、动物防疫和公安等部门,相关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惠州市区养犬管理办法》(惠府办 【2010】39号试行)自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至今已有8年,已过有效期(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更新的工作迫在眉睫。

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只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进行执法。即“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接下来,市公安局将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我市养犬立法工作,进一步适应当前养犬管理工作的需要,为基层养犬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在实际中,虽然治安管理类法律有相关规定,但缺少现实操作性,而且犬类管理涉及城管、公安、卫生、畜牧兽医、工商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责权限不清,相对重视事前许可和事后处罚,而疏于常态管理,难以形成合力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导致犬类管理长期处于缺位和真空状态。将组建专业执法队,配备专门工具,开展业务培训,在前期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对野犬、狂犬实行集中捕杀,对流浪犬、无主犬实行收容。对没有注射疫苗和申领牌证的大型犬、烈性犬等犬只,敦促犬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注射疫苗和申领牌证,否则一律按违章犬予以收容处理。

记者:蔡伟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