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公告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已划定行政区域内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

现公告如下:

北海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包括以下7个片区:

一、南珠大道以西建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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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海工业园区

东至西南大道延长线(含西南大道延长线),西至209国道(含209国道),南至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北至高科路(含高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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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海湾红树林片区

东至大冠沙路(含大冠沙路),西至南珠大道,南至海岸沙滩,北至银滩大道(大冠沙路至迎宾大道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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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珠大道以东的银滩大道、北铁一级公路、机场路、金海岸大道、北海大道东沿线(南珠大道至迎宾大道段)等主干道沿线(含两侧100米可视范围)以及福成镇建成区(福合路、福北路、福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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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浦县主城区

东至三北高速公路,西至南北二级公路(含南北二级公路),南至东环大道(含东环大道),北至东山路(含东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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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铁山港区片区

南康镇建成区(长安路、银丰路、朝阳大道、222县道)、营盘镇建成区(还珠路、滨海路)、兴港镇建成区(兴港路、4号路、七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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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涠洲岛旅游区片区

涠洲岛陆域及海岸沙滩(不包含斜阳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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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区域均派驻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根据《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容貌标准(试行)》实行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如因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需要,调整或新增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16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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