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微信朋友圈内热传一段“丛台区三陵乡政府办公室主任酒后殴打讨要欠款老人”的小视频,并配有相关内容文字。11月24日记者从三陵乡获悉,中共三陵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已对此问题初步核实调查并做出通报,称反映问题大多不属实,但鉴于办公室主任郝某某在处理事件过程中行为不当,经报请乡党委批准对其进行停职反省,并在全乡通报批评。

据反映人李某某发帖叙述,他是丛台区三陵乡李三陵村村民,于2018年11月13日下午去乡政府索要欠他的焊栏杆钱。当时多个办公室门紧闭无法进入,他逐个敲门,这时乡政府办公室主任郝某某带着随行人员从外喝酒回来,对他进行呵斥,并“拳打脚踢,致我多处受伤”。

11月24日,丛台区三陵乡在出示的一份中共三陵乡纪律检查委员会11月21日做出的《中共三陵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某某在微信中反映问题初核调查的通报》中称,关于李三陵村李某某在微信中举报三陵乡政府郝某某等干部工作时间饮酒、拖欠农民工钱、殴打其致伤一事,三陵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乡纪委成立调查组,对此事件展开调查。经询问多名乡、村干部,均不曾雇佣或联系李某某为乡政府焊过栏杆,乡政府与李某某之间不存在欠钱要账的情况,李某某反映的这一问题与事实不符。

关于李某某反映“今日我去要钱,多办公室门紧闭无法进入,我逐个敲门,这时乡政府办公室主任郝某某带着随行人员从外喝酒回来,对我进行呵斥,问我干啥,我说要钱,就骂我滚,我说你怎么骂人没想到他一个乡干部竟对我一个六旬老人实施暴力,打我”的情况。经调查,郝某某当天中午在乡机关食堂就餐,无外出饮酒的情况,故李某某反映的这一问题与事实不符。经了解,事实是李某某于2018年11月13日13:59酒后进入乡政府,用力拍打、踹击多个办公室门,并辱骂多名乡工作人员,郝某某及副乡长张某、司法所长韩某多次劝阻其离开无效后,分头离开。李某某再次返回滋事,辱骂并扯打郝某某等工作人员,两人遂发生肢体冲突。

关于李某某反映“同时又招呼了乡其他几个年轻工作人员对我联合施暴,将我拖至院中央拳打脚踢,致我多处受伤,头懵恶心,呕吐严重,现住医院”的情况。经调查了解,事件发生时,乡工作人员上前进行劝阻,并无对其进行施暴。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两人均不同程度带伤入院治疗,最终处理结果将在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时,中共三陵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向各科室、各村下发了《中共三陵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郝某某同志停职反省、通报批评的通知》,鉴于郝某某在制止李某某酒后滋事过程中行为不当,给全乡造成了影响,经报请乡党委批准对其进行停职反省,并在全乡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希望全乡干部能够以此为戒,从郝某某同志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图文编辑:直通邯郸综合整理自燕赵晚报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