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买方和卖方在交易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分类,电子商务可分为;

(1)以卖方为主模式 这是一种最普遍的B2B电子商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即卖方企业占据主动地位,它先上网公布信息,然后等待买方企业上网洽谈、交易。

(2)以买方为主模式 这种模式需要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占据主动地位,买方企业先上网公布需求信息,然后等待卖方企业来上网洽谈、交易。这种交易方式类似于现在企业常用的项目招标方式。

(3)中立模式 也就是对卖方或买方而言,B2B平台是作为独立第三方存在的。中立的B2B平台是真正的市场建设者,他们对买主和卖主有着同样的吸引力。中立的B2B平台往往可能在买方和卖方都非常分散的市场中取得成功,因为在这样的市场中B2B平台能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并具有较高的匹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