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人如果被判死刑,有四种方法可以免除一死,大都会选第一种。死刑在古代很早就有了,罪犯如果犯了欺君犯上,密谋造反,通敌叛国等大罪时,关押已经没用了就会判处死刑。在古代只有皇帝能判处一个人死刑,所以一旦皇帝要你死,你是不是就觉得死定了?其实还有四种方式可以免除一死,今天小编给大家讲一下。
第一种用宫刑代替,男性死囚犯如果不想死可以选择宫刑。在古代医疗没有现在发达,宫刑过后如果伤口感染可能还会死,但死亡率肯定不如执行死刑要高啊。所以好死不如赖活着,虽然宫刑以后可能会不方便什么的,但自己选择的路,哭着也要走下去。古代有一个人就选择了宫刑,他就是司马迁,面对死亡他其实是不怕的,但是他还有《史记》没写完,那是他父亲的遗愿。想到这他决定忍辱负重用宫刑代替死刑,终于留下《史记》这篇巨著,为后人所敬仰。
第二种用免死金牌,也叫“丹书铁券”,这是皇帝颁授给功臣、重臣的一种特权凭证,功臣可以世代享受优待和免罪。免死金牌并不是这么容易得到的,最开始是刘邦为了笼络功臣颁发的,那时候只有加官进爵封侯的功能。南北朝以后才发展出免死的功能,甚至可以后代使用,于是大臣们纷纷向皇帝乞求金牌,用来作护身符。到了明代朱元璋规定只有立有军功,被封为公、侯、伯的勋臣可以获得免死金牌。到了唐代规定谋逆罪不免死,子孙不能用,到了清代这项制度被废除。
第三种行贿,一些有钱有势的贵族,通过贿赂负责的官员,在执行死刑的时候进行一招狸猫换太子,选择一个囚犯代替,这样本人就可以免除一死。不过这种方式风险很大,如果被发现就是欺君之罪。除非万无一失,否则可能把自己都搭进去。因此能做到的很少,越贪的人越怕死,不会拿自己的命来冒险。
第四种由皇帝赦免,在国家发生什么大事的时候,比如新皇即位,立皇后,立太子等情况下会赦免一批罪犯,减轻或免除他们的刑罚,不再追究过去的事,也被称为大赦天下。不过大赦天下也是有范围的,国家钦犯不在赦免的范围内。能不能被大赦只能靠运气了,因此这四种方法中选择第一种的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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