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阳市东双河镇付河村,紧挨着京广铁路边有一大片郁郁葱葱的竹林。据当地居民说,这片竹林占地面积70余亩,生长在沙地中,村民都叫它大竹园,大竹园给当地的自然生态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人走在竹叶铺成的厚厚草甸上,轻柔缥缈,纱沙作响。穿梭在群竹之间,嬉笑追逐。年少,青春,尽在这清翠中化为阵阵香甜,停在每个人的回忆中。

然而就是这片让村民无比眷恋的竹林,却被村支书敖富能打上了发家致富的主意。在没有经过村里的党员群众大会通过,村支书敖富能就擅自把竹园以承包费60万元的价格,期限50年的条件承包了出去。2018年1月,承包方对大竹园开始毁灭性的砍伐,以牺牲当地生态环境为代价毁林10多亩,采挖河砂深度达七米多深,价值三百多万的河砂被卖掉私分,后经群众多次阻拦才终止破坏。留下的是一个满目苍痍的深坑,和无法修复的生态。

信阳东双河镇付河村毁林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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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东双河镇付河村毁林采砂

笔者通过电话联系该村村支书敖富能了解事实真相时,村支书敖富能说:关于把老百姓70余亩竹园对外承包一事我们有合同,竹园被破坏我们也知道,具体破坏竹园盗采河沙,我们也知道但是我们管不了。随后,笔者又问道,关于竹园被破坏盗采河沙,遭老百姓实名举报,请问一下村支书,你的工作职责是否到位,把老百姓集体资产当儿戏,你是管不了,还是和承包商同流合污,看看当地的老百姓是怎么说。

愤怒的村民开始联名写信,控告村支书敖富能的七宗罪。

一、村两委换届期间,拉拢队长、请客、发钱、写条子指名,为其获取选票,通过不正当手段进入村两委当上村支书记。

二、村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老祖宗留下来的固定资产儿十亩的大竹园在他手里毁于一旦,个在大竹园里挖采河沙,卖沙的钱进了谁的腰包?群众强烈要求大竹园恢复原生态。

三、村原有邻街房对外加工组十几间,部分被拆除赔款,群众反映被拆除的房屋都得到了赔偿,村里被拆除的房屋赔偿款在哪里?

四、村原有杉树山几十亩,那是集体财产,现被砍伐一空,村支书记这是要干什么?

五、近段时间向路边填土,群众反映每车100元,这么大的工程量,钱搞哪里去了?村部存沙向小山包、门前空地,群众反映这些存沙一夜之间就没有了,沙搞哪里去了?有群众反映卖了,那卖的钱又进了谁的腰包?

六、关于扶贫路、移民路、致富路的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让村民们自行修路基,群众自发掏钱将路基修好。他却说没指标,又说把指标退了,来回糊弄村民百姓。至今,路基摆在那儿,村民们迫切等待把路修通修好。

七、我们不需要这样不作为,乱作为的村支书,不为村民群众办事、乱办事、不请他吃喝直接不分事,群众们愤恨极了!我们请求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调查,给村民群众一个明白的说法。

现付河村村民强烈要求上级领导追查村支书敖富能、会计舒志根等相关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违法责任,督促恢复大竹园原貌。为保护我们美丽的村庄家园保驾护航,以维护全村群众子孙后代的经济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2013年4月27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还联合印发了《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沙、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征收、征用、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对于责任追究问题,办法第三十一条也有明确规定,“国家级公益林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国家级公益林破坏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