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11月27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了一则土地拍卖公告,公告显示共有6宗土地入市,合约603亩,拍卖时间定于2018年12月18日上午10时。

其中,一至四号宗地块位于双流区,包含三宗住宅地,一宗商住地,共计约473亩;五、六号宗地块位于大邑安仁镇,一宗为约119.5亩商住地,一宗为约11.5亩纯商业用地。

值得注意的是,一二号宗地为位于怡心湖板块的连襟地,均为纯住宅用地,起拍价均为7300元/㎡。

上市宗地详细信息

宗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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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公兴街道藕塘村集体、6、7组

面积:104201.66平方米(合156.3025亩)

起始价:7300.00元/平方米

增价幅度:拍卖会现场公布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地块一:不小于57900平方米且不大于144600平方米;地块二:不小于46400平方米且不大于115800平方米

建筑高度:建(构)筑物制高点不小于黄海高程540米且不大于黄海高程580米,且应满足机场航空限高要求。

建筑密度:不大于25%

绿地率:不小于35%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

动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从动工建设之日起3年内完成宗地红线内规划确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建设。

宗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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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公兴街道藕塘村集体、5、6组

面积:62021.45平方米(合93.0322亩)

起始价:7300.00元/平方米

增价幅度:拍卖会现场公布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容积率:不小于62100平方米且不大于155000平方米

建筑高度:建(构)筑物制高点不小于黄海高程530米且不大于黄海高程570米,且应满足机场航空限高要求。

建筑密度:不大于20%

绿地率:不小于35%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

动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从动工建设之日起3年内完成宗地红线内规划确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建设。

宗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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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黄水镇红桥社区5、6组

面积:68851.14平方米(合103.2767亩)

起始价:5000.00元/平方米

增价幅度:拍卖会现场公布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容积率:不小于68852平方米且不大于103276平方米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应满足区域城市设计要求,建(构)筑物制高点应满足航空限高的要求,若要突破航空限高应取得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建筑密度:不大于30%

绿地率: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

动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从动工建设之日起3年内完成宗地红线内规划确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建设。 具体以宗地《规划(建设)条件通知书》(编号:[2018]第37号)为准

宗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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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协和街道三江村2、3、4组

面积:80132.54平方米(合120.1988亩)

起始价:7850.0000元/平方米

增价幅度:拍卖会现场公布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容积率:不小于80200平方米且不大于160200平方米,其中可兼容计入容积率的商业面积不大于16020平方米

建筑高度:建(构)筑物制高点不大于黄海高程520米,且应满足机场航空限高要求。

建筑密度:不大于25%

绿地率:不小于35%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不含B12类)

动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从动工建设之日起3年内完成宗地红线内规划确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建设。 具体以宗地《规划(建设)条件通知书》(编号:〔2018〕第106号)为准。

宗地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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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安仁镇集镇区

面积:79644.09平方米(合119.4661亩)

起始价:160万元/亩

增价幅度:拍卖会现场公布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1.1,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87608.50平方米

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

建筑密度:不大于40%

绿地率:不小于25%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业兼容住宅(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与该项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50%)

动竣工时间:1.开工期限: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开工建设; 2.竣工期限:自首次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

宗地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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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安仁镇集镇区

面积:7665.68平方米(合11.4985亩)

起始价:115万元/亩

增价幅度:拍卖会现场公布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容积率不大于1.0,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7665.68平方米

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

建筑密度:不大于50%

绿地率:不小于20%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业用地

动竣工时间:1.开工期限: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5个月内开工建设; 2.竣工期限:自首次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