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了一辆“黑车”,遇到女司机后临时见色起意,多次要求变更目的地,待车辆来到一处偏僻处时,男子要求女司机停车,并试图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剧烈反抗,后被女司机机智逃脱。日前,安徽省长丰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该男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21日晚21时许,被告人杨某某租用被害人小霞(化名)的车辆。21时12分许,小霞驾驶一辆轿车在水湖镇某小区接到杨某某。杨某某携带一把钢管刀上车。上车后杨某某多次改变目的地,在小霞驾驶车辆行驶到长丰县罗塘乡境内,合淮阜高速路东侧的水泥路边时,杨某某要求小霞停车。小霞停车后,杨某某强行将车辆熄火,在车上强行摸小霞的胸部等,试图强奸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