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免税业务统一管理等7项进口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通知明确,财政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免税业务统一管理等7项进口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执行免税政策规定的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通知附件,7项进口税收政策包括“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等。

孙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