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侠义公案小说跟前期同类型的小说相比,一个明显的转变就是侠客不再是“惹上”官司的主体,而是由“挟武犯禁”的主导者变成“以武护法”的执行者,不仅角色身份出现的转变,相关联的行侠的性质也悄然发生变化。
从春秋战国到明清这数千年当中,侠在各个时代所扮演的角色都不尽相同。西汉是任侠之风大肆横行的朝代,有诸多任侠使气的豪杰名士驰骋于民间闾巷,司马迁用如椽笔墨去热情歌颂,并且将侠分为三类:布衣闾巷之侠、有士卿相之富、豪暴恣欲之徒。
而真正能得到司马迁肯定的只有“布衣之侠”,也只有他们才配得上“言必信,其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的赞词。豪暴恣欲之徒只会恃强凌弱,“游侠亦丑之”。所以朱家、郭解才是典型的“布衣之侠”,他们在江湖上一呼百应,得到一众年轻人的追捧,一旦有人伤害于他,“亦辄为报仇,不使知也”。
游侠的活动场所就在他们自己的“江湖”里,远离庙堂的喧嚣纷扰,而做着他们觉得正确的事情,急人之难、慷慨大度,总体而言,游侠的内心虽不免有“阴贼”,但是行为上是符合社会正义规范的,他们的角色就是自己,完全尊崇于自己的内心,也是最真实、最质朴的“侠”。
侠客形象在唐代己经大面积的进入到文学作品之中,唐传奇中今天保存下来的优秀篇章,不乏豪侠类作品。唐代豪侠的身份己不如之前朝代中所描述的那样单一,至少从形式上来看,他们开始有了自己别样的身份。红线是潞州节度使薛松的青衣记室,聂隐娘为魏博大将聂锋之女,磨勒为显僚崔生的老奴。
唐传奇里描写的各类侠客,依旧与官府是二元对立的状态,大体上保留了游侠的特征,只是更富有传奇色彩,大有不食人间烟火的意味。从角色上来看,“侠”真正出现转变是在明清时期。
从组成上来看,明清以前出现的侠义类作品,侠客的行为大多是个人行为,很少会有集团类、帮派类的现象发生,侠客也往往是身负技艺,独自行走在江湖上。从《水浒传》开始,侠客这类江湖英雄,依靠“义”聚集在梁山泊,从此“八方共域,异性一家”。《三侠五义》中王朝、马汉、张龙、赵虎附庸包公前过着聚啸山林的草莽生活。
从身份上来看,侠客身份发生了实质性转折。比如《施公案》里,侠士黄天霸本是一介绿林侠客,后为施世纶的德行所折服,自愿改名为施忠,并与其他侠客一起伴其左右,辅佐清官施世纶探亲断案。《彭公案》与《施公案》内容大体相似,只是施世纶的名字换成了彭鹏,黄天霸换成了黄三太。《三侠五义》中先后出场的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南侠展昭,以及五鼠等侠客,都是从行走江湖的自由身变为清官的附庸。
侠义公案小说由于角色的转换导致了性质上的根本变化。以往的侠义小说,侠客无所属,他们仗剑行侠、快意恩仇,都是按照自己所处江湖的一套行为准则来明辨是非,做出行动。
首先,在人身依附关系上由自由转向了约束。作为游侠也好,作为英雄也罢,侠客是极强调自我存在感的,侠客可以寻找志同道合的朋友,也可以结拜兄弟共同干一番事业。但是侠客是自由的,存留与否都是他们自己说了算,而不是混迹于千军万马去当一兵一卒。侠客行侠仗义是自觉地,他们技高神勇,来去无踪,扶危济困时仿佛天神附体,释放出强大的能量,令人读之后快。
而侠义公案小说里英雄往往黯然失色,他们仿佛被卖给了清官、卖给了官府,他们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削弱了英雄的侠骨。仰人鼻息避免不了英雄气短,裁决权交给清官以后,行为就处处受限。像展昭这般游走于江湖的侠客,因多次帮助包公逢凶化吉,包公有意将其招致摩下,一番力荐后,皇帝便下令耀武楼试艺,文中这样描写展昭心理:“展爷到了此时虽不愿意,无奈包公己遵旨……”。
侠客与清官搭上关系,似乎不自觉的就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而侠义公案小说中清官这个角色的设定,调和了以往“官”与“侠”之间的矛盾,清官是正义的,同时大多清官又是走科举道路做官的文弱书生,因此,清官也需要辅佐他的力量,而侠客几千年来无处安身立命的身份问题似乎在侠义公案小说里也能得到完美解决。
清官侠客共同的目的就是除暴安良、报答天恩,由此观之,从侠客所处的身份地位来看,似乎是提高了,不仅有了官府这棵大树的庇护,同时结束了四海为家的逍遥状态,但也从此受到官差的桎梏,由人格独立转向了人身依附,这不得不说是一条悲剧之路。
其次,与统治者的状态由对立转向了同盟。在韩非眼里的“带剑者”,是危害社会安宁的蠹虫,他们“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挟武犯禁”的侠客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因此不为统治者所接纳,认为必须处之而后快。
《游侠列传》、《酷吏列传》中多有记载政府对游侠采取政治打压的措施。唐传奇里的侠客虽也有官僚家奴一类侠客,但是他们的目的也仅仅是局限在为主报恩上面,而非为统治集团效力。元末明初的《水浒传》,头领宋江虽有招安之意,且后来确实替统治者卖命,征辽、征方腊,但最终落得一个惨败的结局。这也正是向人们揭示:“以恶抗恶终可成为大善,改恶从善竟将酿成大恶。”这说明作者的心理也是矛盾的,归顺朝廷并非是侠客英雄的良好归宿。
所以即便作者有意按照自己理想安排人物发展,但是最终还是尊崇现实主义艺术本性,让全书染上了悲婉凄凉的色彩。因此,可以说在侠义公案小说出来之前,侠客与官府是二元对立的关系。随着封建社会的秩序越来越完善,侠客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小说创作中就有意为侠客寻找一个新的出路,转换一个新的身份,从而好大显其能。
从《施公案》出现以后,清官侠客就成了同盟,一群侠客总是众星捧月般的围绕着一个清官,用鲁迅的话说,就是“必以一名臣大吏为中枢,以总领一切豪俊”。皇上赐封黄天霸时,就对其严加约束:“第一要野性收起,不比江湖中任意胡行;第二食朕之禄,须当报效尽忠,莫负雨露之恩。”在作者眼中,转换身份为统治者所用,是明智之举,也是侠客的不二选择,因此在《三侠五义》里,才借展昭之口,说出劝张龙、赵虎、王朝、马汉归顺的理由:
“‘众位兄弟岂不弃暗投明,为国出力,岂不是好?’王朝道:‘我等久有此心。老爷倘蒙朝廷擢用,我等俱效犬马之劳’。”
侠客自觉搭上封建统治者,为自保也为了扬名显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侠客依附清官,也做了一些维护社会秩序的正义之事,但就侠义精神本身的发展来看,侠客逐渐在世俗的漩涡中丧失了自我存在的价值,成为统治者利用的工具。
此外,游侠之“游”,意在说明了游侠本身具有流动性的特征。布衣之游侠不同于占山为王的绿林好汉,他们居无定所、四处流离,无所羁绊,这就造成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因此为社会法律秩序所排斥,加之统治者的打压迫使他们不得不浪迹于江湖,如浮萍般飘零不定,来去匆匆,行侠时豪气干云,绽放尽主角光辉,事毕后飘然离去,只留下一个孤寂者的形象和下一段引人遐想联翩的武侠故事。
司马迁笔下所赞许的朱家、田仲、郭解、剧孟等游侠皆性情粗豪、不慕名利,粗衣淡饭,甘于平淡。他们遗世独立,不求闻达。朱家为人低调,行侠仗义,不图回报,自己却“家无馀财,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过軥牛。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布衣之侠靠施与他人来获得声名,而这种声名是带不来任何物质利益的,侠客只追求个人价值在社会上的实现,这也反映了侠客在精神上的独立与超然。
这种侠义的特征在唐传奇里得到了很好的延续,唐代豪侠小说在行侠立功事毕后,却不再描写出更完整的结局。他们或归隐或远走,大多都是不知所踪。《昆仑奴》磨勒“顷刻之间,不知所向”,聂隐娘“至此寻山水访至人”,虬髯客远涉海外;兰陵老人“埋行杂技”,红线“遂亡其所在”,这一方面是加重了小说的传奇色彩,多了几分神秘色彩,另一方面表现了侠客的自由和洒脱,以及独立不羁精神。
唐代豪侠功成身退后就隐身于江湖之中,不再陷入世俗名利的漩涡中,坚持自己心中的道德操守,进退得当不逾矩,存活于世却超脱于世,铭记侠客的身份和品质。这不仅回归了本身,超越公私,超越世俗,更展现了对自由、对独立的精神追求,融合了佛家的忘我和道家的无我信念,是对侠义精神的一种升华,“纵死犹闻侠骨香”。
而以《水浒传》为代表的英雄传奇小说,出身草莽的英雄好汉们聚啸山林,笑傲江湖,劫富济贫,维持一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生存状态,对于朝廷的封赏、卖官鬻爵之类并不动心,他们不求闻达,蔑视封建权贵,智取生辰纲就是与朝廷权势的公然宣战,之后在宋江的一再坚持下才勉强归顺朝廷,而真正目的并不是什么封妻荫子,博个一官半职去光宗耀祖。游侠或者是豪侠,对他们来讲,功名利禄皆粪土,只有自我存在的意义才是世上最重要的事情。
无论是唐代豪侠还是市井游侠,都没有背弃侠的根本特征和行事风格。发展至清代中叶的侠义公案小说,出现的被儒家伦理道德改造过的官侠,开始信奉一套“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的处事原则,追随清官摒弃草莽生活在他们看来就是弃暗投明,而最终目的无外乎就是功成名就,封妻荫子,留个英名载史册。
清末文人石庵在《忏观室随笔》中批评流行于当时的侠义小说时提到,由于底层社会人民思想性不高,分辨力弱,《七侠五义》等侠义小说在社会中常常起到负面教化作用:“一朝入目,遂认作真有其事,叱咤杀人,藉口仗义,诡秘盗武,强曰行侠;加以名利之心,人人所有,狡诈之徒既不能以正道取功名,致利禄,陡见书中所言黄天霸、金眼雕诸辈今日强盗,明日受爵,则借犯上作乱之行,为射去功位之具。”虽说评论的有失偏颇,但是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时人己经重视到侠客热心富贵功名这一问题。
在《三侠五义》里,南侠展昭被皇帝亲封为四品带刀护卫,卢方、徐庆、蒋平等人也被封为了六品校尉;在《施公案》里,黄天霸跟随施公甚至自愿改名,一方面是得遇明主赏识,有报恩之意。另一方面,就是如他自己所言,为了图名上进。黄天霸的好友贺天宝也是为了挣功名去追随施公;《绿牡丹》里鲍自安想求个一官半职,最终被封为安国公,得偿所愿。
侠义公案小说有意避开侠客行为中“不轨于法”一面,使之身份地位合理化,进而立功扬名也是水到渠成之事。英雄气与奴才气的交杂混合,很难再说侠客这一群体闪现着不同流俗的光彩,反而是趋于庸俗化,与其批评侠义小说的皇权观念,不如批评其功名思想引起的个体独立性的丧失。
来稿/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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