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海航控股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促进公司做强、做精,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报告》,将向银行申请75亿元贷款。
据海航控股公告,公司与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家组成的银团签署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联合授信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为牵头行及代理行,将向海航集团提供15亿元人民币,其他银团成员各提供10亿元人民币。
本次75亿元贷款期限为3年,宽限期为1年;由保证人海航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于资金用途,海航控股表示,将用于海航集团航空主业的航油、航材、维修、起降费等经营性支出。贷款使用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海航控股、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桂林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