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反杀”二字,大家的印象还停留在当初夺刀反杀的那起案子中。后来“反杀”这两个字时常被提及,大多都是网友们认为案件其中有隐情,久而久之,“反杀”已经变相成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保护。近日在咸阳就发生一起所谓的“反杀”案。一名男子遭到对方挑衅,用对方递来的酒瓶将其杀死,最终获刑九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案发当天死者李某和几个朋友醉酒状态到酒吧娱乐,途径犯罪嫌疑人王某的桌前,随手将手里的烟头扔在王某胸前,后来双方发生争执,李某多次挑衅,并将酒瓶递给王某要求“打自己”。后来在死者李某的多次动手与和解未果的情况下,王某便用对方递过来的瓶子袭击对方致死。目前王某已经投案自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虽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包含正当防卫的成分,但过失杀人是不能被忽视的。最终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
网友评论:
疯狂的狂想曲:自己的不明智造成死亡,反害了别人。一见你就哈哈哈哈笑:在酒吧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是小打小闹,至于杀人吗?现在人不光压力大,脾气也大。唧唧复唧唧:一看就是会玩的,酒后杀人跟神经病能是一回事吗?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这哥们儿只能认倒霉了,一个烟头九年义务教育,戒烟有益身体健康。
酒吧属于一个鱼龙混杂的场合,是夜晚人们选择消遣娱乐的地方,在醉酒状态下,情绪是很容易不受控的,这种时候需要一丝大度,而不是斤斤计较。很多严重后果的导致最初都是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并且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并不能算是正当防卫,“反杀”二字不能成为犯罪的挡箭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