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号,著名导演、制片人发布了一条令网友振奋人心的消息!

透露目前横店正在进行“自查自纠”,直言如今的影视行业更是处于“漩涡中心”,此次自查自纠是税务总局下达的,需要在12月前补缴费用和滞纳金;工作室需要按2016至2018年三年总收入的70%(最少)按个人劳务计算税款。 目前3天内更是有17位艺人被约谈!补税工作在2018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国税总局早就开始准备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

10月,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明确:严查截至到2016年有偷税行为的明星们,抓紧时间补缴,否则后果自负!

一句话总结:娱乐圈的全面清查要开始了。

事实上,从范冰冰事件被曝光之后,国家的动作就一直不断:

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正式发布通知,公开对“阴阳合同”事件表态:责成江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

6月27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7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发声,严惩娱乐圈偷税漏税。

10月国税总局下发《通知》:全行业进行自查自纠,涉及所有影视公司和高收入人员!

根据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影视公司须对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很显然,渐次升级的重拳“痛打”背后,是政府对娱乐圈生态正本清源的决心。下决心要整治影视产业链,严肃而凌厉。

总之一句话:让纳税者尽享荣光,让逃税者无处可藏。

明星该纳哪些税?

明星收入这么高,他们到底要纳多少税呢?

因为收入的多样化,所以按照收入类型的不同,缴税类型也不同。比如:

明星从签约影视公司取得的固定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明星片酬、商业广告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税;
明星获得签约影视公司的股权激励,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明星对外投资获得的分红,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税;
明星成立个人独资性质的工作室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税;
明星出书获得的稿酬,按照“稿酬所得”缴税;
明星肖像权获得的收入,按照“特许权使用费”缴税;
明星个人房产出租获得的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税;
明星出售房产、股权获得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税;
明星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缴税;
……

具体到税率方面,明星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只要取得相应的收入,就要按照该收入类型缴纳个税。

国内明星偷税案例被查处并不是第一起了,除了范冰冰,还有刘晓庆:

最为轰动的中国演艺明星逃税事件,非刘晓庆逃税案莫属。这是中国第一起由警方介入的明星偷税案。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达1458.3万元。因数额巨大,盛名之下的刘晓庆没能逃脱牢狱之灾,1年多后才出狱。

这段丑事还多次被载入中学的政治课本作为反面例子,警示着一代又一代的学生:纳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义务。

明星在维护自己形象的同时,更要遵守法律规则,不要让自己游离于法律规范之外,钱没了可以再赚,偷税漏税一坐实,真的是万金难买后悔晚啊!

这17位艺人为何非要等到被约谈?

范冰冰的因偷税漏税被依法处罚后,涉税“问题”艺人多抱有侥幸心理,没有人有勇气敢主动承认问题,接受处理,而是等着蒙混过关。业内人士表示,国家既然下决心整治娱乐圈乱象了,就不会姑息和手软,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问题”艺人还是主动坦白的好。有网友表示,范冰冰只是冰山一角,偷税漏税的绝不止她一个人,从崔永元隔三差五的报料来看,这个数字还不小,这不,3天内就一下子约谈了17位。

纳税是公民的义务,影视圈不能搞特殊。这次补税共分四个步骤,其实已经很明确地说了,主动补缴即可,不会罚款。即使政策如此宽范,竟然还有人叫屈。不知道他们所说的 “一刀切”是什么意思?有人可以特殊吗?可见这个圈子里只想捞钱、不想缴税的意识已经根深蒂固!唉,都是惯出来的!!!

17位艺人的名单为啥不公布?

消息出来后,网上全是要求公布名单的声音,其实大家别着急,税务局这样做一定有他的原因。

1、基于道德,保护艺人形象

2、以此督促艺人交钱!再不交就凉凉!

范冰冰之后,下一个大鱼将是谁?

天网之下,不管你是小鱼小虾,还是美人鱼、深水鱼,必将一网打尽。对此,央视网评称,希望这次追缴行动,不仅仅是针对范冰冰,而是面向所有影视明星.........个别影视明星的所作所为,并不在范冰冰之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且等下一个。

话说回来,所有明星偷税漏税,还是因为团队不重视税收筹划啊!

以下合理纳税筹划120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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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不要走范冰冰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