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30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30日公布了双鸭山银监分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尖山支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双银监罚决字〔2018〕3号、4号、5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尖山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贾艳艳,该支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对此,王玲负领导责任,范景乐负有直接责任。

双鸭山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尖山支行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王玲作出警告,对范景乐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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