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讯(记者 张超)气温骤降,为了不让孩子乘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喝风”,一些家长让孩子反向坐车,自认为这样可以为孩子挡风遮雨,实际存在很大交通安全隐患…… “全国交通安全日”前夕,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渭滨大队走进金陵小学,向师生、学生和家长讲解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交通隐患,提醒守法出行。
11月30日下午,渭滨交警大队携手渭滨区教体局在金陵小学,开展主题为“小细节大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
经二路中队宣传民警刘刚、鲁宁波,针对中小学生反向乘坐摩托车、自行车,过马路低头玩手机,不满12岁学生使用共享单车,家长用共享单车前货架载娃等隐患,讲解典型事故案例。民警提醒:反向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刹车、启动瞬间惯性较大,孩子极易因坐不稳而摔倒。如果此时孩子睡着了,就有从车上滑落的危险。共享单车只有载货的货架,没有载人的座椅,是不具备载人功能的。把孩子放在车筐里,稳定性不好,万一在路上不小心被其他车子刮擦或者发生碰撞,坐在车筐里的孩子最容易受伤。
经二路中队民警周龙、付杰向学生们介绍了酒精测试仪、警用指挥棒、手铐、辣椒水喷雾等10多种警用装备的使用常识,还现场向学生们演示了酒精测试仪的用法。亲眼目睹了各种警用装备的“庐山真面目”,引得在场学生发出阵阵惊奇声。
为了提高广大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以自身行动为孩子们作出表率,经二路中队中队长郑瑢带领20名教师、学生家长驾驶人代表集体宣誓,重温机动车驾驶人誓词。随后,师生、家长代表在印有“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的红色条幅上庄严签名,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交通秩序。
据了解,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渭滨交警大队通过进校园的系列举措,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主动防御风险的意识,共同营造全民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努力让文明守法出行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