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自行车新国标已经颁布,低速电动车国标也将呼之欲出,国家多次推进低速电动车转正进程,低速电动车合法上路的时代即将到来!

解决低速电动车合法上路问题迫在眉睫

低速电动车经济、实用、便捷,近年来呈现爆发式增长的趋势,解决低速电动车合法上路问题迫在眉睫。

目前,各地正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区域低速电动车产能压减淘汰转型调整方案,并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据悉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四川、安徽等15省29市已经召开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会议,并逐渐出台解禁低速电动车政策。

点赞贵港市低速电动车生产管理办法

贵港市对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实行公告管理制度,采用发布《贵港市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方式进行。低速电动车在道路上通行应当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贵港辖区内通行时限于在一级以下(含一级)公路行驶。驾驶低速电动车,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取得C3(含)以上驾驶证。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现有低速电动车外形尺寸已越来越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为满足行业发展需要,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助推贵港低速电动车开拓市场,贵港市对低速电动车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且2018年9月19日起施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低速电动车生产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版)的通知

1.第四条:将“新建的电动车生产项目生产规模不少于10万台(套)/年”修改为“新建的电动车生产项目生产规模不少于2万台(套)/年”。

2.第六条:将“载人电动车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外廓尺寸≤4600毫米×1710毫米×1500毫米”修改为“载人电动车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外廓尺寸≤4600毫米×1800毫米×1650毫米”。

贵港市的管理办法堪称是全国典范,既能够满足企业和市场变化的需求,又能够促进贵港市低速电动车企业的发展。截至目前,贵港市已入驻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以及70多家两轮电动车企业,形成了电动车产业集群。

低速电动车合法上路的时代即将到来

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正是为了整顿目前杂乱无章产业环境,参差不齐的质量问题。按照《通知》要求,电动车生产准入门槛将被提高,对无法达到国家标准的企业不予审批,对于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将进行整改,无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对销售到市场无合法手续低速电动车,将会给予一定时间的过度期。

规范化整治是为了能够给低俗电动车一个合法的身份,让有能力的企业可以名正言顺的生产销售合法的低速电动车,对于整个低速电动车行业的未来健康发展有着积极重要的作用,目前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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