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卫 通讯员刘洪希 吴盛辉 12月3日傍晚时分,欧某持C3驾照在中山驾驶一辆报废的厢式货车倒车时,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人、乘客双双受伤。经查,欧某所驾车辆事发时竟还有50宗交通违法未处理。

事发当天17时50分许,欧某驾驶一辆粤TJ96××号牌轻型厢式货车从东升镇太平派出所对开路段的一家工厂内倒车出厂时,与一辆由东向西直行的摩托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乘客两人受伤,车辆损坏。

接到报警后,东升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调查过程中,民警获悉因事发当时双方车速都较慢,两名伤者的伤势不算严重。由于事故责任明显,经现场民警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由事故全责方欧某一次性赔付摩托车驾驶人、乘客医疗费、误工费和车辆维修费共计一万三千元。

但在核查欧某提供的驾驶证及所驾车辆相关信息时,民警发现欧某仅持C3驾驶证,不能驾驶厢式货车,且所驾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并有50宗交通违法未处理。对此,民警依法暂扣了欧某的驾驶证及车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12月5日,从东升交警大队获悉,欧某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将合并被处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罚款3000元,另外还需接受此前的50宗交通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