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前,在甘肃天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从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一辆白色的轿车在行驶方向的右侧车道进行掉头。这时,远处驶来一辆摩托车,看到前方有车辆掉头,采取了刹车,结果导致摔倒,摩托车驾驶员被紧急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摩托车和轿车并没有发生碰撞!
肇事车从最右侧开始掉头
远处驶来了摩托车
事故调查得知,事发时轿车的掉头行为属于违规,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车辆掉头是有明确规定的,轿车掉头时的区域的路面标线是“双黄色实线”!驾驶摩托车男子看到车辆正在掉头时,采取了紧急制动,致使车辆发生侧滑,最终摔倒,而摩托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摩托车开始刹车减速
摩托车出现侧滑
近日,这起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后判了!法院判决:轿车违规掉头承担本次事故40%的责任,而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承担事故60%的责任,法院裁定轿车驾驶员赔偿30余万元。这次事故因两车未发生碰撞,不同于我们平时看到的那些交通事故,在责任判定是采取了“因果说”。负责审理此次案件的法官对此案解释说:“由于肇事方的过错,他造成了对方车损人亡的这种后果,那么这两者之间又有因果关系,我们采用了一种因果说,所以就判定这个案件属于交通事故。我们对车辆(摩托车)进行了检测,车辆的行驶速度和车的性能,都是在正常范围之内,那么他唯一的一个问题就是,他没有佩戴头盔,也是造成他死亡的一个原因之一。”
摩托车车身横了过来
摩托车摔倒,肇事车继续行驶
小鱼注意到,在此条新闻的评论区有法律专业人士称:“交通事故不以真正接触而判定,而应以是否因为其过错造成事故为判定标准。”不管这个案件的判决引用到“因果说”,小鱼非法律专业人士,不知是否恰当,相信若轿车司机及其保险承保公司不服判决定会进行上诉的。
律师的观点截图
以上这些均不是本文的重点。小鱼认为这个案子对于我们普通群众来说重点是:抛开这个判决来看,这起交通事故能不能给我们带来一点点启示,让我们在平时行车中更加安全一点!众所周知,车辆是不能压“双黄色实线”进行掉头的,但这在平时生活中,这种现象非常常见!特别是在没有中间隔离栅栏、视频抓拍的情况下,绝大多数驾驶员都是本着“怎么方便怎么来的”原则,并不会特别注意标在地面上的“双黄色实线”!那么,这个案例应该能给我们足够的警醒了,我们的一时方便也许就要了别人的命啊!另外,也提醒那些摩托车驾驶员,安全措施要佩戴好,关键时刻真的能保命啊!
违规掉头被后车顶上了
违规掉头的处罚标准
违规掉头比比皆是
小鱼注意到,有网友问如果是“双黄虚线”的话,这个案子会怎么判?小鱼认为按照这个案子判决的逻辑,轿车司机依然会承担一部分责任,理由是他没有让行对面车道直行的车辆。当然这仅仅是个人的观点,不一定正确。但面对这样的情况,有几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双黄虚线”是允许掉头的,在掉头前需要提前打开左转向信号灯,进行变道,将车行至最左侧车道,观察前后情况后开始掉头,掉头过程中,一定要慢行,要切记让行对面车道的直行车辆(这种情况下,它们有道路优先权),尽可能地等待对面车道车辆过往中间较大的空档完成掉头,将转向灯开关拨回原位!
道路掉头的正确操作
这些交通规则,是用来遵守的,是为了保证大家都能方便、自由和安全,所以我们不能总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而忽视、忽略这些“保命”的规则,这些安全的细节。你说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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