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一个小偷半夜到小区偷东西,看到一户没有亮灯的人家便攀爬上去,可是刚撬开窗子便被这户主人的鹦鹉发现,随即受过训练的鹦鹉便问了句:“你找谁啊”。小偷听到声音后,没有发现是鹦鹉,以为是自己被发现了,所以仓皇逃跑,结果不慎踩空坠楼身亡。那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鹦鹉的主人需要负责任吗?如果需要负责任,需要赔偿多少?
先一句话得出解释问题:主人无责,因为小偷失足坠亡的原因是其慌乱逃跑中不慎所致,与主人养鹦鹉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至于是否要赔偿,首先主人无责,并不需要对其死亡负责。其次,环节中并不涉及无过错责任No fault liability和公平责任Fair responsibility,故此不需要赔偿。
大家要明白,一个结果中所包含的责任,一定是按照原因所划分的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因果论”,只有导致结果的原因,才有可能产生责任。对于该事件来说,攀爬者的死亡原因是在于其不慎坠楼,而不是任何人故意“推”、“吓”等原因导致掉下去的,当然更不是鹦鹉推下去的。那么,在主要责任的构建上,应当是“不慎”。
而“不慎”无疑是其自身所导致的问题,并不应该归咎于鹦鹉,或者饲养鹦鹉的主人。因为,鹦鹉看到人便问“你找谁啊”,这是一种训练的结果。
要知道,这种训练在对象选择上是“无差别的”,即,鹦鹉看到任何陌生人都会问你找谁啊,而非业主专门训练一只鹦鹉,在看到小偷的时候故意去问,已达成“吓小偷一跳”的目的。如果业主真的这样做了,即,采取方式等待小偷,那很可能涉及到过失致人死亡,甚至是故意杀人。
但是试问,有谁能训练出这样一只鹦鹉?让一只鹦鹉具有识别环境、人物等特征的能力,并且可以在晚上没有灯光的情况下,确认进来的是小偷,并问出“你找谁啊?”而且声音还要恰到好处,因为声音太近的话,就会分辨出是鹦鹉,如果声音太远的话,小偷可能根本听不见。
试问,真有人有这种能力吗?同时还能找到有如此天赋的鹦鹉?所以,这种概率等同于零的状况,并不应该在本问题的考虑范围之内。由此,在演绎法的分析下,我们可以认为鹦鹉并不具有对于小偷的特定攻击性。也就是说有鹦鹉说话对于小偷坠楼并没有任何责任。
另外,有人提出虽然鹦鹉和其主人无责,但是小偷家属可能会索要赔偿对此,我们必须要明确,索要并不等于一定要赔。既然鹦鹉和其主人无责,自然无需进行任何赔偿。而以往诸如此类的问题中,往往涉及到赔偿的情况下,大多是其中存在过失责任,所以需要赔偿。
另外,有人提及到“无过错责任”,认为鹦鹉主人无论如何都要赔偿一些。对此,我们必须要明辨是非,因为“无过错责任”的存在,是在于没有主观过错的情况下,因“涉及行为”,即,参与了,涉及了。所以要承担一些人道主义赔偿责任。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鹦鹉及其主人,在全过程中都是被动的,并不应该涉及到任何形态的赔偿。其实,我们把这个事件同理一下就能明白,比如小偷攀爬过程中,准备开窗进入,看到屋里坐着人在玩电脑有人玩电脑不喜欢开灯,吓得连忙逃窜,结果坠楼身亡。
那这种情况和玩电脑那个人有关系吗?显然大家都会觉得没有。可是,却有人觉得在该问题下小偷坠楼和鹦鹉说话有关系。对此,上面已经分析过了,鹦鹉说话不是针对谁,只是见到人就说而已,就算见不到人,也可能自己叨叨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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