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连续审理了两起暴力袭警案件
两名被告人都是50多岁的成年人
他们在现场的言行却是毫无理智、令人发指
这位光头男子叫呼春华,56岁
2018年8月2日
呼春华替朋友出头
无缘无故殴打交警老刘
2018年8月2日晚上11点
朝阳北路
一辆电动车冲进了机动车道
追尾了一辆轿车
交警老刘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老刘说
这个事故很简单
一是,电动车司机酒后
二是,电动车追尾
因此认定,电动车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老刘刚公布完双方责任
呼春华就窜了出来
不停的辱骂老刘
还不断的用身体挤撞老刘
周围群众看不下去了
纷纷指责呼春华
围观群众马上报警
看到派出所的民警来了
呼春华掉头就跑。在一个小区门口
民警追上了呼春华
2018年8月3日,呼春华因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庭上
呼春华拒不承认自己动手打了老刘
呼春华说,案发当晚,得知朋友骑电动车
与机动车撞上了,被判全责
他觉得交警认定的责任有误,就骂了老刘
看着视频里的自己,呼春华表情尴尬
但他依旧找着各种理由为自己狡辩
经审理,朝阳法院认定
呼春华犯妨害公务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
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构成妨害公务罪
丁旭法官认为,呼春华的行为,完全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2018年12月7日
在朝阳法院,54岁的简静也是因为殴打民警
涉嫌妨害公务罪出庭受审
与呼春华不同,简静不住口的承认错误
略带哭腔的说:自己是个好人
今年8月3日下午
简静和租客发生矛盾
一起到中介处理,进门没多久
简静突然躺到中介公司的地上
建外派出所的小王是当时出警处理此事的民警
面对小王的劝解
简静并不领情,躺在地上就是不肯起来
小王要求简静配合工作
可简静却突然辱骂、踢踹小王
庭审中,简静看到了自己的表现,懊悔不已
在《刑法修正案九》中
专门对妨害公务罪中,增补了一项条款
即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丁旭法官说,反抗、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
不仅是对民警个人的侵害
本质上是在对抗法律和执法权威
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
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当事人或其他人员如果认为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有不当行为
可事后依法进行投诉
但在执法现场,服从警察就是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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