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物权法:小区车位归谁所有,物业有权出售吗?有房的都来看看

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会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要不要连车位一起买了?毕竟现在的家庭,买辆车已经不是什么很难实现的目标了。但是停车位买的话很贵的,十几万都是常事。为了赚取更多的车位费,有的物业会对车位进行大批量统一出售,甚至出售给同一个业主,让他自行“炒车位”。那么小区物业这样出售车位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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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07年,我国的物权法就有相关的规定,不允许业主占有公共道路和其他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这些车位是小区业主共同拥有的。其中,部分停车位是允许物业出售的。在2019年的新物权法之中,车位不归物业处理出售的情况有以下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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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共道路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属于公摊面积的地下停车场和开放停车位也是归属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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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内的改造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因为收益是归属于小区业主的,所以这种情况的车位也归属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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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算是上述的情况,依然有不少的物业以“管理方”的名义,自行出售所有车位,赚取原本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利益。所以,关于这样的一个问题,很多人对物业管理权的划分都有异议也不是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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