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催收公告》,公布了164例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5期及以上未还款名单。
据了解,名单信息详细列出了公积金贷款人姓名、申请时缴存单位、贷款金额、逾期时间、身份证号等信息。其中拖欠时间最长的超过7年,最高欠款金额近16万元。
武汉公积金中心还表示,要求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到贷款发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清偿所欠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根据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并且这些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产生的逾期记录将影响到个人征信!
除此之外,小闪还了解到甘肃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有了新变化!
公积金贷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对于以缴存职工家庭为单位,公积金贷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能有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
中心缴存职工,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中心信息系统贷款次数结合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公积金贷款信息认定。
记录显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从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受理;合计有一次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贷款的,按二套房受理;合计有两次及以上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贷款的,不予受理。
外中心缴存职工,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所在缴存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记载的贷款次数,结合省资金中心信息系统贷款记录、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公积金贷款信息、本市及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的房产查询证明进行综合判断。
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名下无房产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受理;合计有一次贷款记录,或合计有一套房产登记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受理;合计有两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或合计有两套及以上房产登记的,不予受理。
所以大家如果有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一定要记得按时还款,免得被纳入征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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