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冒充房主出租公寓 收取1万多元后失联

"冒充房主,擅自把房租即将到期的公寓出租给别人,一次性收取6个月的房租后,卷款逃走,不知去向。近日,“二房东”徐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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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被告人徐某某租赁了合肥市蜀山区一小区公寓房自住,房租付至2018年2月。2018年1月,徐某某为了骗钱回家过年,就冒充该房屋的房东,在“58同城”网上发布房屋招租信息。

随后,徐某某先后将该处房屋出租给被害人张某某、蔡某某,均要求一次性支付6个月房租并交纳押金,从而骗取张某某5950元,蔡某某5780元。

徐某某在出租房屋过程使用虚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在收取房租和押金后断绝与被害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