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在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镇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村里12岁的男孩吴某康,亲手杀死了他34岁的亲生母亲。
据吴某康外公叙述,事发当晚,因吴某康抽烟,女儿用皮带抽了他,吴某康气不过,便用菜刀砍了她。至于事件发生之后的惨状,虎妹不忍再转述一遍,大家自行看下图↓
一个12岁的未成年人,心理素质能“好”到什么程度?虎妹没有太大的概念,但看到这个事件后,毛骨悚然。
据村民讲述,吴某康杀害母亲之后,将二楼卧室门反锁,把钥匙收起来,把沾了血迹的衣服换下,作案的菜刀也被扔到房屋后的鱼塘中,开门看见外公之后,还镇定地说“我妈去外面了,没在家”。
还不忘用母亲的手机向老师请假,他跟老师发信息说,“吴某康明天请假行不,他感冒了”。
警察在没赶到案发现场前,12岁的吴某康镇定地说“母亲不是我杀的,她是自杀。”后来警察来了问询吴某康,他才承认是自己杀了母亲。
在被警察带走时,有村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镇静地回答说“我就是恨她”。
几天后,警察带吴某康指认现场,“他居然还在楼下笑”,“脸上没有一点害怕的表情”,邻居这样回忆道。
事发后,在外打工多年的吴某康父亲也从外地赶了回来。
吴某康被警方逮捕后,因未达到法定年龄,于12月6日释放,其父想送吴某康回学校,但遭到多数家长抵制,所住村里民愤太高,只能带着他待在一家宾馆,想请求政府帮忙管教。
12月12日15时,泗湖山镇政府一名主要负责人提到,已经将吴某康相关问题上报至沅江市政府,市政府已经对吴某康的后续处置商讨出了一套完整的方案,包括今后学习、生活和他的家庭,都已有安排,但细节不方便透露。
如果虎妹没记错的话,这不是第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也不会是最后一起。犯罪在这个社会每天都在上演,为什么未成年人犯罪能引发如此大的讨论量?
虎妹认为,大家之所以讨论,就是因为这些罪犯背离了我们日常认知中的未成年形象,以及罪行得不到法律制裁之间的矛盾显现,使得人人愤慨。
法律中关于未成年犯罪是这样规定的↓
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
但社会发展迅速,网络暴力等多种负面文化的广泛传播,让现今的孩子都比较早熟,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令人忧虑甚至恐惧的社会问题。
当前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制约明显偏软。如果不加强制约,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会沦为未成年罪犯的“护身符”。
但是如果简单盲目地降低刑责年龄,就会有一种“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感觉,毕竟不是所有的12岁都如此有城府,这不是普遍现象。甚至很多情况下,拿起屠刀的孩子们,也曾被暴力和冷漠所折磨,所以不能一棍子打死。
虽然法不容情,但法律始终是我们要遵守的标准和权威。
从吴某康“我杀的又不是别人,杀的是我妈”、“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等毫无人性、丝毫没有悔意的自白中,可以看出他并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甚至会给他带来一种众目所归的自豪感。
对于这种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罪犯,不能放任其歪曲发展,需要社会矫正,在上述案例中,当地教育部门、司法机关、社会组织应该对小吴和他的家庭成员进行持续的心理干预。
虎妹觉得以前的工读学校、少管所等专门解决未成年违法犯罪的机构就很不错,虽然它们已经淡出了社会。
但是最终的根源,还是要回到家庭,回看吴某康,父亲常年在外打工,一年只回一到两次家,孩子的管教缺失,家里老人又比较纵容,吴某康人性的养成,家庭占很大一部分。
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培养身心健康的孩子,真正关心孩子的教育和成长,从源头上布置一个预防与制止未成年人社会环境,才是预防此类事件的重中之重。
社会可以教所有人积极沟通解决问题,但不能让人害怕亲情,毕竟亲情,是人所必需的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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