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肖伟 通讯员黄美霖 今日,南都记者从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按照分片区抽检的工作安排,对南区、三角镇、神湾镇、民众镇等11个镇区食品经营环节的302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据悉,该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严格索票索证、控制食品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据悉,这6批次不合格的产品包括:
1.中山市三角镇吴泽文菜档销售的油麦菜,氟虫腈检出值为0.114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
2.中山市南区祥源蔬果档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45mg/kg,超出标准规定≤0.05mg/kg的要求。
3.中山市南区祥源蔬果档销售的辣椒,氧乐果检出值为0.094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
4.中山市南区等你吃饭餐厅销售的鸭肉,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为24.6mg/100g,超出标准规定≤15mg/100g的要求。
5.中山市神湾镇都泽湘菜馆销售的猪肉,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为26.1mg/100g,超出标准规定≤15mg/100g的要求。
6.中山市民众镇湘满情餐馆销售的猪肉,(瘦肉)挥发性盐基氮检出值为25.2mg/100g,超出标准规定≤15mg/100g的要求。
为此,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在购买食用产品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为保持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农产品,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确保饮食消费安全。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中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或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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