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的严师傅有个15岁的女儿,在读初中,上个月底他女儿在跑步回教室的途中突然晕倒,最后没抢救回来。严师傅认为是学校没有把自己女儿照顾好,应该负全责。而网友们则认为学校没有啥过错,跟学校没啥关系。大家一起来看看事情的经过,也来评评理吧!

严师傅介绍,他女儿在义乌江东中学读初中,上个月28号早上10点多,他妻子接到学校老师的电话,说是女儿晕倒了,等他妻子赶到学校,女儿已经被学校送往了医院,抢救了两个多小时没抢救过来。医生告诉严师傅,他女儿的死亡是由于剧烈运动造成的。而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死亡原因写着:先天性心脏畸形。严师傅也不否认,他女儿患有先天性的肥厚型新肌病。

严师傅说表示,他女儿虽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却是在当天做完音乐早操,跟同学集体跑步回教室的途中晕倒的,现在发生这样的意外,严师傅觉得学校没有尽到照顾他女儿的责任,应该负百分之百的责任。在学校门口,严师傅的亲戚情绪激动,集体抗议让学校给个说法,校方却没有打开传达室的大门。

那么严师傅的女儿发生意外,到底是不是学校没有尽到照顾责任呢。学校一位楼书记表示 :严师傅的女儿在入学的时候告知过校方患有心脏病,因此两年来的教学过程中,学校从来没有要求严师傅的女儿进行任何剧烈运动。但孩子的家长几次跟班主任强调,不要对孩子太特殊化,以免其他同学瞧不起孩子。所以入学两年多,孩子参加大课间的韵律操活动都是自愿行为。

楼书记表示,关于这件事的责任问题,他们校方也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权威部门调查结果没准,学校绝不会推卸任何责任。 事情发生后,学校跟亲属也有过两次调解,但是亲属认为学校应该负全责,要求学校赔偿60多万,而学校的法律顾问提出可以给予人道关怀10万左右的补偿。由于赔偿数额悬殊较大,学校决定还是走司法途径来解决。

在小编看来,15岁的小姑娘发生意外,确实让人很痛心。但要说责任吧,也不能完全怪学校,校方能拿出10万块作为补偿,真的很人道了。

大家觉得这个事情,学校跟家长的责任应该怎样划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