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长兴一电池厂被当地法院强制腾退。据了解,2012—2014年,该电池厂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和保证合同,贷款金额4500万元。

2016年5月9日,宝泰顺耀向长兴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志超公司偿还本息6500万元。

2018年3月27日,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整体拍卖志超公司名下的厂房、土地、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

2018年10月17日,法院责令其中的违法占用人在2018年10月22日前主动腾退,否则法院将强制腾退。

昨天上午,为解决该电池厂贷款6500万元拒不偿还的案件,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场大型执行行动:

本次行动出动

80多名法院执行干警

50余名公安特警

以及公证人员、消防战士、供电人员等

历时2个多小时

视频来源:长兴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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