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在我国的历史也算是悠久,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很多,但现在比较公认的是,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元朝缠足开始向纤小的方向发展,到了明代的缠足进入了鼎盛时期。

在我国明朝之前,妇女缠足大多都存在于贵族圈子里。想想这也合理,贵族的日常生活都有下人照料,裹小脚对她们的生活影响不大,但底层的妇女,还需要操持家务,下地干活等等,小脚就会很不方便。但是到了明朝,女子缠“三寸金莲”之风蔓延全国,从此不再区分社会阶层和贫富贵贱,只要是明朝的女人就必须要缠足。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源自朱元璋在洪武十六年颁布的《衮冕制度》,其中规定“命妇复杂繁盛冠饰和缠足”。但再追其深层意义,则是对女性的一种束缚,缠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奔跑不能,当然也就私奔不得,再难做出那些“有伤风化”之事。

朱元璋令中国女人丧失奔跑能力,究其动机,就像现代一些史学家指出的那样,是出于“束缚女性”的封建保守心态,意在培养汉族女性“宫女人格”。什么是“宫女人格”?下面我们来说一个故事,看完你就知道了。

明初有一个开国功臣名叫汪广洋,他在年少时就跟随太祖朱元璋起义反元,为朱元璋夺得天下,立下了汗马功劳。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封他为忠勤伯,并诰词中称他善理繁难事务,且屡献忠策,将他比作张良、诸葛亮。后来李善长因病辞官后,朱元璋便以他为右丞相。汪广洋有一个小妾陈氏,出身于官宦家庭,按理说是不会做小妾的,但后来她的父亲犯了罪,按照明朝的律法,“犯官之妻女须官卖为奴。”因此汪广洋纳她为妾。陈氏虽是妾,但汪广洋与她却很是恩爱,但好景不长,汪广洋成为了“胡惟庸案”的第一个受害者,被朱元璋赐死。汪广洋死后,陈氏小妾悲愤异常,随夫自杀殉情。这件事情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的,于是没有多久朱元璋就知道了这件事。这个小妾贞烈行为,让朱元璋是万分的感动,于是通令立贞节牌坊,但后来查到陈氏乃罪臣之女后,朱元璋大怒。因为明代法令,官奴只能赏赐给有战功的武将,文臣是不能染指的。因此陈氏最终未能得到朝廷的表彰。

这位“感动”朱元璋的陈氏小妾的这个行为就是“宫女人格”,“生是男人偶,死是男人俑”,一大群女人围着一个男人转,可以争风吃醋,但不可存二心,要终身依附。后来朱元璋死前立嘱,重开人殉制度,钦点了大量嫔妃随其下葬。这与他致意打造的“小脚世界”“宫女人格”殊途同归——女人不仅没有奔跑权,甚至没有生命权,你的男人死了,你也要跟着走,完全就是男人的附属品。

由此可见,在古代一个强悍的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对一个国家价值观的影响,之后“三寸金莲”更是成为了变态的审美标准,没有人在想到是对女性的压迫,而成为人们了对于“美”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