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号|新 逆旅苦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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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河先生去世了,带着他引以为傲的《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三部作品。最近几年清朝宫廷剧盛行,但是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清朝的文字狱是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主要集中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其中又以乾隆年间尤烈,中国史学家顾颉刚认为:“清代三百年,文献不存,文字狱祸尚有可以考见者乎?曰:有之,然其严酷莫甚于清初。”今天我们就简单列举几个大家看一下是多么的荒谬,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年羹尧大家都知道,因妹妹是雍正的妃子,且功高震主,雍正早就对其不满,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胤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朝乾夕惕意为终日勤谨慎,不敢懈怠。汉语中并列关系的词语,顺序颠倒一下,含义并不改变,但雍正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于是起了个头。剩下的就是“墙头草”的事了,那些对年羹尧有所不满的官员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联名上奏弹劾,数列其罪状,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胤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雍正年间,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试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题 “维民所止”,源出《诗经·商颂·玄鸟》。原文是“邦畿千里,维民所止”,大意是说,国家广阔土地,都是百姓所栖息、居住的,有爱民之意。这个题目完全合乎儒家的规范,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当时盛行文字狱,雍正听说后,觉得“ 维止”两字是“雍正”两字去了头,这岂不是要杀自己的头吗?这一下不得了,雍正下令将查嗣庭全家逮捕严办。查嗣庭自杀于狱中,遭戮尸枭首。亲族、弟子多人受株连。并暂停浙江乡试,3年后始恢复。查嗣庭是金庸的先祖查昇的堂兄。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新昌县(今宜丰)棠浦镇沐溪村有个举人叫王锡侯,他认为《康熙字典》收字太多,“学者查此遣彼,举一漏十,每每苦于终篇,掩卷而仍茫然”,而且字与字之间没有联系,“字犹散钱”,他便想出“以义贯字”的方法,把音或义相同的字,汇萃一处,编写出了一部名《字贯》的新书。这本书确实编的很好,省时省力,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乾隆四十二年,也就是《字贯》出版后的第三年,王锡候的仇家王泷南仅据《字贯》自序中说《康熙》字典,“然而穿贯之难也”一句,上书江西巡抚海成,指控王锡候诋毁篡改《康熙》字典,另刻《字贯》实为狂妄不法,要求革去举人,以便审拟。海成接到王泷南的状纸后,立即奏朝廷。乾隆皇帝看了海成的奏折,首先认为是妄行著书立说,便批交大学士去处理。后来乾隆翻阅了《字贯》发现在凡例中将孔子、康熙、乾隆的名讳开列,认为“此实大逆不法,为从来未有之事,罪不容诛,即应照大逆问拟,以申国法而快人心”。其实王锡候是告诉读者对君王或尊长的名字,如何避免直接写出或说出来,也就是如何避讳以防犯上,而作一说明的。结果在《字贯》凡例中反而自己忘记避讳。当乾隆皇帝开口要重惩王锡候时,海成立即率官员兵丁驰奔棠浦沐溪将王家数十口一并拘捕,装进槛车,解押上就,对王家藏书,逐一翻阅,指出书中“悖逆狂妄之处”连并奏折,上呈乾隆。十二月,王锡候一门在京尽皆斩首。乾隆认为江西巡抚海成只将王锡候“仅革去举人审似,实大错谬”,判以斩刑。事后,将缴到王锡候所有作品和藏书全部销毁,造成中国历史上一桩特大的文字冤案,王锡候也成了封建专制的牺牲品。

江苏东台的举人徐述夔去世后,其子为纪念亡父而刊印《一柱楼诗集》。集中有诗句“举杯忽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抛半边”被指用“壶儿”喻“胡儿”,被暗指清朝。还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后来乾隆帝称“用朝夕之朝为朝代之朝,不用上清都、到清都,而用去清都”,因此是“显有兴明灭清之意”。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仇家蔡嘉树检举诗中辱骂清廷,于是酿成大案,牵连的人很多,只要是涉及到一柱楼诗者,均一个不漏地查过去。乾隆帝指示:“徐述夔身系举人,却丧心病狂,所作《一柱楼诗》内系怀胜国,暗肆底讥,谬妄悖逆,实为罪大恶极!虽其人已死,仍当剖棺戮尸,以伸国法。”故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开棺枭首示众,两个孙子虽携书自首,仍以收藏逆诗罪处斩。他的两个族人徐首发和徐成濯,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根据《孟子》“牛山之木,若波濯濯,草木凋零也”,因此认为这两人的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是嘲笑清剃发之制,以大逆罪处死。这两个族人真是冤到家了!!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李一《糊涂词》有语“天糊涂,地糊涂,帝王帅相,无非糊涂”。被河南登封人乔廷英告发,经查发现举报人乔廷英的诗稿也有“千秋臣子心,一朝日月天”句,日月二字合为明,你不是谋反又是什么?检举人和被检举人皆凌迟处死,两家子孙均坐斩,妻媳为奴。真是害人害己,这下好了,鱼死网破了!渔翁得利了,估计最后悔的就是“网”吧!

杭州卓长龄著《忆鸣诗集》,“鸣”与“明”谐音,被指为忆念明朝,图谋不轨。乾隆帝对卓氏一家深恶痛绝,称他们“丧尽天良,灭绝天理,真为复载所不容”。判决如下:“仁和县监生卓长龄著有《高樟阁诗集》,伊子卓敏、卓慎等人亦著有《学箕集》等项诗稿,伊族人卓轶群写有《西湖杂录》等书均有狂妄悖逆之语,该五犯俱先后病故,侥逃显戮,应仍照大逆凌迟律剁谁其尸,枭首示众。卓天柱系卓长龄之孙,卓天馥系卓慎之子,均依大逆缘坐律,拟斩立决。卓连之收藏逆书不行首缴,依大逆知情隐藏律,拟斩立决。陈氏、高氏,王氏并卓天馥二岁幼子均解部给发功臣之家为奴。”

清朝的文字狱真是防不胜防,其中有记载的顺治帝施文字狱7次,康熙帝施文字狱20多次,雍正帝施文字狱20多次,乾隆帝施文字狱130多次。以至于清代人李祖陶在《迈堂文略》中说:“今人之文,一涉笔唯恐触碍于天下国家……人情望风觇景,畏避太甚。见鳝而以为蛇,遇鼠而以为虎。削刚正之气,长柔媚之风。此于世道之心,实有关系。”

胡奇光《中国文祸史》说:“(清代文字狱)持续时间之长,文网之密,案件之多,打击面之广,罗织罪名之阴毒,手段之狠,都是超越前代的。” 鲁迅说:“为了文字狱,使士子不敢治史,尤不敢言近代事。”

还有更荒谬的是东印度公司一个叫洪仁辉的英国人,因不满地方官员勒索告御状,乾隆气得直哆嗦。于是,洪仁辉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罪名竟是“擅自学习汉字汉语”!大家有什么看法?可以跟帖留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