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提升、维护与建设,顺峰山公园已成为顺德的“城市绿肺”。戴嘉信 摄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
2018年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在广西南宁召开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在本次年会上,佛山市顺德区获得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
事实上,顺德始终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上世纪90年代,在顺德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动下,顺德地方政府出台了多个涉及环保主题的规划性文件;顺德人大还重点突出对“青碧蓝”环保工程的监督调研,保护顺峰山公园“城市绿肺”、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与内河涌整治,加强《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多措并举为顺德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欧阳少伟 熊程
五年前审议通过生态区创建规划目标直指“国家级”
桑基鱼塘孕育了小桥流水,在工业高速发展的背后,顺德也在开展着一场保护水乡风貌的持久战。今年2月8日下午,顺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海坚率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行,对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大良河、红岗涌、银涌河等截污管线项目现场开展视察督办。
桂畔海水系是顺德第一联围最大的水系(包括大良、伦教和勒流三个街道),以桂畔海主河道为主,北起顺德水道勒流街道黄麻涌水闸,南至大良街道桂畔海水利枢纽接入容奇水道,全长21.5公里,主河道河宽80米—160米,呈现北高南低的走向,沿线连接52条支涌。通过综合整治,将实现桂畔海水系主河道大道达IV类水标准,大良河达到V类水标准,其他支涌消除黑臭水体,水质基本达到V类水标准。
“水是顺德的魂,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元素。区政府投入25亿元对桂畔海水系进行综合整治,这不仅是建设‘美丽顺德’的一个重大工程,而且更是截至目前全区投入最大的一笔环境改善提升项目,对于顺德中心城区水系水质的提高有着重大意义。”列海坚表示,此次人大实地视察,旨在督促有关单位把钱用在刀刃上,在推进项目中能“保质、保时、保安全”完成整治方案,为顺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这是顺德人大常委会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2013年1月,长达86页、近4.6万字的《顺德区生态区建设规划(2012-2020)》在顺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份规划的出台和审议适逢其时,当时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文明目标。顺德以这份规划为起点,启动了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
2013年4月,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调研组深入杏坛逢简生活污水处理厂等6个示范点进行考察,并要求政府突出生态村居创建、建立生态环保激励与补偿机制。2014年4月,广东省环保厅与顺德区政府签署协议,合作共建顺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顺德创建国家生态区步伐不断加快。
2015年8月12日至14日,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成员、部分区人大代表组成10人评议调查组,对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工作开展工作评议调查、现场视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并在当年10月22日召开会议进行集中审议,分管环保职能的一名副区长全程参与了此次评议工作。
“这次评议对环保职能板块的机构编制、经费投入等存在的短板都有所提及,并建议加强培育环保社会组织、力促企业引入更多环保人才、区镇环保执法职能优化等举措,这些都通过报告形式提交到了政府部门。”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梁朝坤说,2011年6月他来到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工作后,参与了多项与生态文明主题相关的监督调研,从目前来看,过往的努力已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全国率先开展VOCs排污权交易试点、全省首个区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顺德生态文明建设可谓亮点纷呈。
逐项监督落实为“青碧蓝”工程打下坚实基础
顺德在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方面是有基础的,身为制造业强区,防治工业污染、保持环境可持续发展一直是顺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00年,顺德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通过《“青山、碧水、蓝天”环保工程议案》,这是全区的一项重点工程,也事关子孙后代的生态环境,引起各方关注。
“青碧蓝工程,顾名思义是通过环保工作,还市民青山、绿水、蓝天。”时任顺德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标玲回忆说,在“青碧蓝”工程推进期间,顺德人大依照各项法律法规,逐条监督落实,“那段时间,全民环保意识提高明显,有市民会主动把工厂偷排现象拍下来并举报这种违法行为,对大排放大污染的行为坚决说不。”
这段时间,顺德全面清理了水上餐厅和污染较为严重的拆船行业,使得水上环境有了明显改进;2003年后,顺德区还着手开展内河涌整治工作,容桂眉焦河、勒流扶安河和北滘水上河等成为了一批样板工程;顺德还制定规划,从2001年开始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大良、容桂、北滘污水处理厂率先投入使用;顺德还全面清理黏土砖厂,大部分陶瓷厂和一部分造纸企业实现了生产废水循环回用,容桂电镀企业实现集约化搬迁,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切实抓好污染源头防治。
在顺德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期间,通过的议案有3件,其中有两件与环保有关,分别是《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高环境质量议案问题》和《严格保护顺峰山公园公共资源,充分发挥其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了解,自1999年始建至2006年,顺峰山公园已先后投入8亿元,并完成主入口广场、石牌坊、桂海芳丛等多个景区工程的建设。何标玲回忆,当时就如何严格保护顺峰山公园的公共资源,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进一步完善顺峰山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发挥顺峰山公园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引起各方关注。
《严格保护顺峰山公园公共资源,充分发挥其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议案提出后,顺德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城区建设开发中心和有关部门开展了议案办理工作,期间顺德人大还召开两次现场办理工作会议和一次专门审议会议,为顺峰山公园建设“把脉”,并建议将顺峰山公园打造成为顺德社会助力经济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屏障,公园符合城市之肺、休闲胜地、文化中心的目标定位。
这次议案督办后,顺峰山公园搭建了运营管理架构,并逐步完善配套服务,加强公园管理工作。今天的顺峰山公园已是顺德新十景之一,更成为顺德市民晨练、散步、周末亲子游的绝佳去处。
近年来,顺德人大常委会还持续开展生活污水处理专题调研、《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顺峰山公园总体规划专项审议及推动林分改造和绿道建设工作;突出“治污减排、净化空气、美化环境”主题,重点对企业排放、建筑扬尘、机动车尾气、烟气脱硫、污水处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源头管理;鼓励发展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将“青山、碧水、蓝天、绿地”环保工程向纵深推进,为顺德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回顾
上世纪80年代顺德人大常委会参与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与环保相关)——
1985年12月16日
顺德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顺德县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1987年6月27日
顺德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顺德县城镇环境噪音管理暂行规定》和《顺德县防治大气污染管理暂行规定》
1988年12月13日
顺德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顺德县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和《顺德县实施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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