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博社综合报道】对于走私肉,可能有人会简单地以为只是没交税的肉类而已,实际上它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走私肉如果来自疫区可能携带相关疫病病原,引起动物疫情的传播,对国内养殖业造成危害,同时,因为走私肉价格低廉极易扰乱当地的生猪市场秩序!

前不久,有几个猪贩子竟胆大包天伪造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利用假证件贩运越南生猪到屠宰厂屠宰,危害群众食品安全。

他们是如何作案的呢,事情还得从去年的3月份说起。

2017年3月13日,文山市公安局的办案民警接到了文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的报警称,在他们监管的一个屠宰场里面,发现21张疑似伪造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民警随即将这21张动物检验检疫证明送到州公安局进行真伪鉴定,21份动物检疫证明中就有11份是伪造的。这个情况引起了文山市公安局的重视,并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对这一案件进行侦查。

文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宗江瑞表示:“检验检疫证明为什么是假的?因为每一头猪都要有耳标和动物的检验检疫证明,才能进入屠宰场进行屠宰。如果没有这两样东西的话,是不能进行屠宰的。(记者:如果发现这些假的意味着什么呢?)就意味着可能会有一些非法的生猪,进入到屠宰场屠宰以后进而流入市场。”

通过警方对涉案屠宰场以及多个相关人员的走访调查,警方初步查明了假冒动物检疫证明的来源。

据文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谢永富透露,这些疑似假的证,来源是有广东,还有云南的其他区县。

在侦查假冒动物检疫证明来源的同时,民警还对文山市场的生猪来源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在文山的生猪市场里,有不少未经检验的生猪,有的甚至是从越南走私过来的。

据文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宗江瑞介绍:“非法的生猪主要是指,比如像我们文山属于越南与中国接壤的地方,我们属于边疆。越南地区的牲畜,猪、牛、马都属于疫情重灾区。国务院专门下达相关文件,禁止进口越南的牲畜类的东西。极有可能,就是往越南过来的生猪如果要进入屠宰场屠宰的话,必须要有这个检验证明,所以说会伪造假证明。”

根据所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先后抓获多名涉嫌使用假冒动物检疫证明的犯罪嫌疑人。

文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谢永富表示:“团伙成员李某,为广东人。因为他认识广东某地做猪生意的一个人,通过这个人从广东某地的动物检疫所开了检疫合格证明61份。”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拿到假的检疫合格证明后,就会到文山的贩卖生猪市场里,购买那些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甚至是从越南走私过来的生猪,然后给这些生猪安上一个已经检验过的身份。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未经检验的生猪在价格上比经过检验的生猪要便宜很多。由于走私的越南生猪在外貌上和本地生猪有区别,为了让这些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越南生猪顺利进入屠宰场,犯罪嫌疑人采取鱼目混珠的办法。

随着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落网,警方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对已查获的未检生猪全部作了无害化处理,涉案的屠宰场也被警方封停,而犯罪嫌疑人也被文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11月至2011年1月,被告人谢某上、李某、王某、李某、蔡某、姚某、李某7人共同合伙出资,商议由李某向被告人董某德购买广东省化州市江湖镇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使用所购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将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送至屠宰厂进行屠宰。

8名被告人所购买的76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经被告人董某德辨认自己出售给李春某的广东省化州市江湖镇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共计76份;经过李春某辨认7人合伙期间共向董某德购买了65份广东省化州市江湖镇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除此之外,还帮王某廷、李某理向董某德购买了8份广东省化州市江湖镇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在今年9月份的庭审中,法庭根据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8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来源:东博社

编辑:陈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