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太原市工商局通报“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消费;其中,涉及房地产项目案例六个。

具体,如下。

“电石苑”

案情——

当事人发布的“电石苑”房地产项目印刷品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为其项目作证明;并以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处罚——

工商万柏林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款20万元。

“金尊府”

案情——

当事人在“金尊府”房地产项目网页和户外广告中,发布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使用“再造一座恭王府”等含有封建迷信色彩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和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处罚——

工商晋源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款60万元。

“鼎盛国际青创城”

案情——

当事人发布的“鼎盛国际青创城”房地产项目印刷品广告中,含有“紧邻五一路小学 为项目带来高保障的投资收益”“投资灵活,门槛低、升值快、回报高”等升值和投资回报承诺;且对不存在的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处罚——

工商杏花岭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款80万元。

“恒实地产”

案情——

当事人发布的户外广告中,含有“红河谷步行街—红河谷茶文化街,准现铺,大红本产权,即买即收租,最小投资30万起”等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的内容。

处罚——

太原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10万元。

“竞杰、常青藤”

案情——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竞杰、常青藤”房地产项目广告中,含有“东山龙脉,龙城文脉,风水宝地,藏风纳气”和“同样的资金投入,收益率更高,回报更大”等升值和投资回报承诺内容;对不存在的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处罚——

工商小店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20万元。

“万家幸福”

案情——

当事人发布的房地产印刷品广告中,出现“让您坐拥房产投资的超值回报,万家幸福优质好房回报率6%以上”等升值和投资回报承诺的内容。

处罚——

工商晋源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10万元。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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